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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活动(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低的原因)

2025-08-04 00:18:3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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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按照侦察活动方式可分为哪些?

许多喜爱了解军事知识的小伙伴来讲,对于现代侦察监视技术也有一定的了解。那么有一些不了解的小伙伴可能就会问了,现代侦查监视技术按照侦查活动方式可以分为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对于保护军事活动的安全来讲,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按照活动方式可以分为谍报侦察监视,武装侦察监视和技术侦察监视。侦查是一种必要的军事斗争方式,可以了解到敌方的信息和有关敌方情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侦查是军事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部分。侦查之前首先就要确定侦查目标,对目标进行识别,跟踪,甚至进行定位。要借助一定的技术和手段,同时现代侦察监视需要一些基本的技术与原理,要利用高科技产品,例如媒介传感器,探测目标的多个物理特征,从而确定目标,探测到一些目标的具体信息。据侦查监视技术来看,该方面的技术有照相侦查技术,传感器侦察技术,雷达侦查技术等等。就手段来看,有航空侦察,地面侦查和海上侦察等等。

同时,由于分类不同现代侦察技术也有多个不同的侦查方式与侦察系统。由于侦查的任务范围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分为战役侦查和战术侦察等等。由于侦查设备使用不同,甚至还可以分为空中,空间,水下,地面等4个侦查系统。

所以,我国目前配备了卓越的侦察系统,具有高超的侦查技术,这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高军事力量具有积极作用。只有国家的综合国力增长,才能够维护社会长久治安。在我国现代强军之路上,我国在发展科技强军的同时要致力于现代化,提高科技重要性。

刑事侦查的具体任务

刑事侦查指研究犯罪和抓捕罪犯的各种方法的总和。刑事侦查员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然而,职业侦查员主要注意的是职业罪犯。

1、在查找没有留下指纹或其他确凿证据的罪犯时,往往可以通过分析其惯用的手法取得进展;职业罪犯似乎惯于使用某种伎俩(例如破门而入)以寻求某种类型的赃物,并留下某种标记。

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被视为相当重要的诉讼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侦查与起诉、审判紧密联结。对公诉案件而言,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和前提,侦查任务完成的程度极大地影响着公诉和审判的质量。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结论为审判机关所认同的可能性很大。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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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是干什么的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扩展资料

侦查意义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侦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

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展资料:

侦查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侦查手段的滥用;

二是违法行为的存在和缺乏制裁。

而现行立法体制对侦查权缺乏有效的规制,法院、检察院无从对侦查程序实施实质性的控制。针对所出现的两种情形,应当分别采取不同的司法控制形式。

针对前者,应当实施事前审查,在侦查机关作出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之前,应由裁判主体也就是法官来进行司法审查,由其作出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侦查

侦查行为有哪些?

侦查行为,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行为有以下7种: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

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

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和检查的性质是相同的,只是对象有所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

搜查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

鉴定在侦查实践中,鉴定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凡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都可以进行鉴定。侦查机关常用的鉴定有: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毒性鉴定,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会计鉴定,一般技术鉴定,等等。

通缉

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行为。

通缉对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捕获犯罪嫌疑人,打击和制止犯罪,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