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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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怎样认定具有垄断行为
- 2、垄断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 3、垄断行为包括哪些
怎样认定具有垄断行为
是否达成垄断协议,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法律分析】
垄断行为包括以下几点:(1)达成垄断协议。是指在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称为滥用市场竞争优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垄断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垄断行为的种类如下:
1、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2、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3、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4、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询问人或者被调查人签字。第四十五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一)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垄断行为包括哪些
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法律分析】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1)达成垄断协议。是指在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称为滥用市场竞争优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不仅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合并后形成一个更大的经营者,因而影响到市场的结构和竞争状态;而且指一个经营者通过特定的行为取得对另外的经营者部分或者全部控制权,同样影响到市场的结构及竞争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