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工的法律法规(临时用工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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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临时工相关规定
- 2、临时用工有哪些法律规定
- 3、关于临时工的法律法规
- 4、劳动法对临时工的规定
临时工相关规定
1、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2、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第十四条临时工的、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订立劳动合同 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5、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成为“长期固定临时工”。在同一个公司每天只能工作4个小时,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24个小时。工资只能是和公司商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临时用工有哪些法律规定
1、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2、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3、法律主观:“临时工”适用劳动法,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法律解析:“临时工”适用劳动法,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 劳动合同法 》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
5、法律主观:【法律意见】新《 劳动合同法 》对临时工的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
关于临时工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 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倍计算。
法律主观:“临时工”适用劳动法,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金。
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成为“长期固定临时工”。在同一个公司每天只能工作4个小时,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24个小时。工资只能是和公司商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对临时工的规定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金。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则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也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50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