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与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就业与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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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职业培训的法律
- 2、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 3、劳动者就业有职业培训吗
职业培训的法律
1、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2、有关职业培训的基本法律内容的是一些特定的行政法律,其内容被明确列入法律或别的法律规定中,属于是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职业关系的法律。
3、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招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并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鲁战略,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
劳动者就业有职业培训吗
1、第二条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技术工种,是指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
2、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有培训劳动者的义务。
3、准备就业的劳动者,可通过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掌握所从事职业(工种)的基本技能。
4、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权,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职培训中,也包括就业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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