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罪(嫖娼罪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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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嫖娼法律怎么处理
- 2、嫖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3、嫖娼罪的认定
- 4、嫖娼犯法吗?
嫖娼法律怎么处理
嫖娼罪的具体处罚规则
(一)原则: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二)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1、治安处罚
(1)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嫖娼者
(2)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
2、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1)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嫖娼
(2)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
(3)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嫖娼的。
(4)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干部承诺利用职权给办事也算)是卖淫、嫖娼;什么都不用的是通奸。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收容教育或者治安罚款等处理,是党员干部的可以给予处分。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可成为犯罪行为。
对于你提出的“嫖娼罪处罚规则是怎么样的”问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这是对于大部分嫖娼的人的处罚了,要是有未成年的话,那么会减少一些处罚,或者是7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可以减轻的。
嫖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嫖娼 罪在我们的法律定性来讲是属于 卖淫嫖娼 的行为。卖淫嫖娼的行为在我们现行法律 法规 中按照其情节的轻重,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各项规定进行处罚。在治安管理条例中将嫖娼罪量刑标准的诠释讲解得很清楚。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 行政拘留 、收容教育、 劳动教养 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 刑罚 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 、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 嫖娼处罚 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卖淫嫖娼的行为是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分类分情节进行处罚的。处罚的方式也不同,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拘留或是刑事处罚。当然都是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诠释 嫖娼罪量刑标准 的。
嫖娼罪的认定
在认定嫖娼罪时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申述、民警的抓获记录以及现场遗留的其他物证等材料都可以认定,同时嫖娼行为也是不一定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只是单纯的嫖娼行为后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做出了嫖娼行为后也是会被处以十五天以下拘留。
一、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也是规定了严禁出现卖淫以及嫖娼等行为,当司法机关发现了此类的行为后也是会对当事人处以一定时间的拘留或者警告,当嫖娼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或者是明知自身患有性传染病进行嫖娼也会触犯刑法,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嫖娼犯法吗?
根据《刑法》规定嫖娼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构成犯罪行为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们国家都是会属于违法行为。也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进行惩罚。
一、根据《刑法》规定嫖娼犯罪吗?
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关于嫖娼是否犯罪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通常喜欢讲违法犯罪行为。但事实上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两种行为。嫖娼就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
一般认为,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的上位概念,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很多不是犯罪行为。
首先一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法律依据不同。国家法律当中有各种部门法,违反任何一种部门法都属于广义上的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等。但犯罪只能是明确规定在刑法之中的行为。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明确规定在《刑法》条文中的罪名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二、嫖娼在何种情况之下会构成犯罪?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存在嫖娼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会扰乱社会风气,而且因为嫖娼行为会违反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但是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