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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律师(苏州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2025-08-09 22:14:18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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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恒律师事务所正规么

正规。

苏州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在行业中也有一定的知名度,绿色规模也比较大,律所的律师个人能力和水平也很高,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口碑,可以信任他们。

盛恒律师事务所中国总部位于上海市,先后在北京、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石家庄、济南全资设立了多家分所。2015年,德国首家中资律所—盛恒律师事务所在德正式成立。苏州盛恒律师事务所也是隶属的一家分公司,该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

苏州兰迪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兰迪律师事务所入选2021年《商法》律师新星榜。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11月16日,其律师团队共有8人,分别是:王思怡、王东锋、刘静、蒋梦颖、蒋涛、邹兴跃、陈军、王建新。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正在快速发展的综合性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秉持绝对专业化、强势国际化、相对规模化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由华人主导的国际大所、强所。兰迪律所总部设在中国上海市,并已在国内外设立多家分所或办公室,国内包括济南、长沙、乌鲁木齐、兰州、深圳、北京、西安、太原、福州、温州、郑州、南宁、杭州、昆明、合肥等15个城市设立分所,国外包括美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尼日利亚、越南、日本、泰国等11个国家设立办公室,已发展成为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布局最广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且分所及办公室还在迅速增加中。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律师 是法律服务人员,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一些需要寻求法律帮助的人们解决问题,并依法获取报酬的人员。那么苏州郭巷 房产纠纷律师 收费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房产纠纷 的律师收费也应该同其他行业的律师一样遵守公开公平,城市信用等原则。 一、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根据 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 法规 定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 价格法 》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 民事 诉讼 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 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提供 法律咨询 、代理 申诉 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 ,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 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 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 费、 抚恤金 、救济金、 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 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 委托代理合同 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 诉讼费 、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 委托合同 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号)同时废止。 按件收费 编辑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 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律师很多人都会认为是一个高收入的人群,现实中也确实是这样的,律师的收费都是和案件有关系的,案件涉及到的标的多,复杂那么律师的收费自然就很高,所以很多人认为律师非常的赚钱。

苏州的律师哪家擅长股权转让纠纷?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秉承“诚信、卓越、合作、责任”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商务型、国际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中国大陆拥有包括苏州分所在内15家办公室,在英国、意大利、匈牙利、巴西、台湾分别设有法律服务机构。盈科在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吸引了大批来自全球知名法律院校的专业法律人才的加盟,在金融、公司、资本证券、两岸事务、私募、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大批成功商业案例。

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盈科拥有科学的律师管理体系,规范的客户服务制度以及覆盖全球的律师资源。在与客户打交道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充分了解客户法律需求,通过细致的法律分析,勤勉负责地完成客户的委托,同时,我们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建设性、可行的商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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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特别有名的律师所都有哪几家?其中哪个口碑最好?

01、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是经过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所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这家律师事务所的涉猎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比如说一些离婚官司或者是房地产纠纷官司,刑事辩护以及财经税务等类型的官司,他们都是可以接的。总体来说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水平是比较高的,素质也是非常的好。该律师事务所自从成立以后,在业内的口碑也是特别的好,得到了很多客户的信赖。

02、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其实业务范围是比较广的,在世界范围之内的知名度都是特别的高,在江苏自然也是有着他们的办事处。实际上这家律师事务所并不是我们国内的律师事务所,而是属于英国的,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也是伦敦五大律师事务所之一,只不过目前在国内一些城市有自己的办事处而已。

03、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在1995年的时候就已经成立了,所以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历史还是挺悠久的。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总部就在南京建邺区奥体大街的68号,这家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还是挺大的,总部的办公面积达到了4000多平。在成立之后,该律师事务所也是设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心,设立了自己的涉外法律部以及破产管理人中心等机构,规模也是越做越大。

04、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目前在这家律师事务所,总共有15名高级合伙律师,另外还有84名执有律师证的律师。所以这家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还是挺大的,在2008年的时候,这家律师事务所也是拿到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

苏州兴玄武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好。

1、苏州兴玄武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态度好,广受顾客的好评。

2、苏州兴玄武律师事务所的价格相对于同类型的律师所价格更加低,更加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