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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备案信息查询(六安房产备案信息查询)

2025-12-26 23:36:14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怎么查房屋备案信息查询

法律分析:1.首先搜索中打开房产管理局界面,填写正确的所在地,比如在太原,就搜索太原房产信息网,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管理局。房管局的分部网站是个非常具有权威性的存在,只要是有关于房产的问题,在这里基本上都可以得到解决。2、进入到房管局的网站页面之后,在右下角有一个网站查询,然后点击进入就可以开始查询。网页会出现非常多的可查询资料,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3、如果想要查询房产备案档案就点击“房产档案网上查询”即可,之后会挑出页面给选择。进入之后会有一个查房产备案档案的说明书,大家在阅读了说明书以后,点击“我已了解并同意以上信息”,就会进入到输入资料的界面。4、最后大家把想要查询的资料相对应的输入到网页中,然后选择确认查询。通过了手机验证以后,就可以查询到想看的房产备案档案了。如果是黄颜色的标识,那说明该房屋已售并且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如果需要打印出来,点击选择打印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如何查询备案的房产

怎么查房产备案信息

1、网络查询,可登录得地房管局官网,输入产权人所有人姓名及产权证号进行查询;但由于目前全国房产备案信息还未联网,所以房屋所属地区的信息只能在当地的官网进行查询。

2、房管局查询,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到当地房管局档案科或窗口进行查询,可准确的查询房产的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信息。

购房备案流程

房屋买卖合同目前由网上统一签订,在网签时会填入买卖双方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双方签字盖章,再保存至网上;网签后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成功后打印2份合同,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房产备案的意思

1、房产备案简单理解就是在和开发商签约,已付款后房屋还来不及交房,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会先到当地房管局进行备案,已备案的房产能有效的防止进行二次销售,或是恶意抵押。

2、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房产能上市交易,而交易的每套房子都会又一个编号,在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后会在房管局备案;在备案后不能更名,如果此套房产还需上市交易,只能作为二手房销售。

房产备案还有一个层面意思,就是指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时,需提交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其主要目的就是政府部门防止开发商无规则的变动房价而采取的措施,防止当地房产市场上涨或下跌速度过快。

怎么查询房屋备案信息

查询房屋备案信息方法如下:

1、通过房屋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找到当地房屋管理局的官网,找到房屋备案信息查询的窗口,点击进入后,输入想要查询的房产信息即可,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存在差异,以当地发布信息为准;

2、通过房屋管理局窗口查询,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房屋管理局的窗口申请查询房产的备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在撤销备案登记之前,房管部门不会为该套房屋重复办理备案登记,更不会办理后续的过户的情况。银行、其他意向购房人也可以通过对备案信息的查询了解该套房屋是否是重复出售。

房子备案怎么查询信息

查询房屋备案信息的方式如下:一种是带身份证及相关房屋交易合同,实地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另一种是网上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网上搜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网站,登录后予以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房屋备案可以去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