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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年金法律法规(天津市职业年金规定)

2025-08-28 20:31:23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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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市企业年金缴费基数

1、天津铁路退休员工可以在退休时收到一笔企业年金,这笔企业年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所在单位共同财政补贴的。根据规定,每月从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所在单位共同财政补贴的个人企业年金总额不低于850元。

2、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3、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33%);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7%)。

4、企业年金缴费基数如下: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费原则上不超过供款总额的一半。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天津事业单位退休金年金怎么发发几次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在退休后可由工作人员按月领取。当事人可以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的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到发完为止。但如果当事人出国定居的,则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在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月、或者按季、按年支付。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发放可以全部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到交存数额为止。

像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制度,是按照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按月领取的。比如说50岁退休是195个月、55岁退休是170个月、60岁退休是139个月。

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企业年金办法制定时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我对企业年金办法制定时依据的法律法规做以下简单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2、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3、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是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

4、法律分析: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优惠政策。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5、1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XX企业年金计划:本计划及其细则与附录。

天津铁路退休后企业年金有多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两者相加即可。

不同部门的员工退休金是不同的,对于这个相信很多人都是非常了解的。铁路职工作为群体较大的一部分,他们退休金一般是多少呢?经过我们了解我们得知大概在4000-6000左右。

企业年金就有:[(6000×4%)+(6000×8%)]×(30×12)=259200元。 可以说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一样,是多缴多得的。你在退休前缴纳的越多,到了退休之后,可以领取到的企业年金也就会越多。

在缴费比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缴费额度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