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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2025-08-13 23:40:1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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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8、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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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西安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条件

在房地产市场上,五证齐全这个词的出现频率很高。五证其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购房者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让开发商格外敏感的一个话题,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西安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条件。

在房地产市场上,五证齐全这个词的出现频率很高。五证其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购房者最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让开发商格外敏感的一个话题,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西安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条件。为您解答。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 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 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预售许可证,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8、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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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是: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送复审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意味着五证齐全吗

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代表五证齐全,这是其他四证是取得预售证的前提条件,顺序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就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接下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后取得“预售证”。

拓展资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相关规定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

以下为房管部门受理:

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

二、审核;

三、审批;

四、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五、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六、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