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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护照在哪里办(烟台办护照在哪里办)

2025-08-16 01:48:11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护照哪里可以办理

护照的办理地点应视情况而定:

1、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2、军人办护照要在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出国护照在哪里办

出入境管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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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国护照应在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两张2寸免冠白色照片。

在出入境大厅,填写申请表,提交后等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即可领取护照。

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办护照到哪里去办

一、办护照到哪里去办

1、护照需要分情况办理:

(1)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2)军人办护照要在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二、办护照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为4开纸复印;

2、2寸彩色照片2张。

护照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

护照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的办理步骤具体如下:

1、领取出境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

5、办理时限,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到15个工作日;

6、领取护照,领取护照可本人领取、也可他人代领,也可以快递上门。

《中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护照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般的护照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二、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三、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