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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杂家(法律这种事物到底是什么)

2026-02-04 05:41:0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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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以来法律思想有多少流派

儒家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代表人物是孔子 孟子 荀子等。

其以法治为核心内容,对后人影响深远。中国古时候法家分成三大派系: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三派均以法治为载体,但侧重点差异。

中国当代法学流派 (一)红派 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法家在战国时期分为三派,分别是商鞅的法派,申不害的术派,慎到的势派。法家所推崇思想的集中概括。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

中国近代法学流派之一。在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中,该学派坚持以维护“人权”为号召,强调以个人为本位、国家利益高于家族利益。又称“法派”、“法治派”、“国家主义派”或“反国情派”。

法家作为主要派别之一,他们对依法治国仍有深远的建议和想法,这足以看出他们对法治的高度重视,并把法律作为强制按章办事的工具,这些体现了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沿用至今,成为集中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规则。

诸子百家中的杂家是做什么的,怎么都没有听说过?

1、杂家指战国末综合各家学振的一些学者,他们“兼儒墨、合名法”。杂家的出现,体现了诸子百家争鸣交汇的动向,也反映了政治上诸侯割据走向全国统一的趋势。

2、杂家的出现是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过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

3、杂家,诸子百家之一,中国战国末至汉初的哲学学派,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菲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

4、杂家和阴阳家属于诸子百家之一。杂家的代表人物,一是淮南王刘安(《淮南子》),另一是编撰《吕氏春秋》的吕不韦。

秦王朝杂家治国方针的尝试以及韩非法、术、势并重的思想是怎样的?

法、术、势并重,实行专制主义的准则。禁止百家,文化专制主义,“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发展的历史观,仁义适用古代,当今依靠暴力和法治。

韩非的思想主张是: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另一方面,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综合了法家三大思想,把商鞅的重法、慎到的势治、申不害的术论融为一体,创立了一套法、势、术相统一的君主专制理论。韩非的法、势、术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是建立在其君权至上的理论核心上。

韩非子强调君主权力高于一切,君主应该以苛刑峻法重赏来治理臣民,建立君主集权制的社会。

韩非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不朽的著作与法家的思想精华。韩非子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

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主要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要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鲁国之法文言文启示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译文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鲁国的)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在诸侯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到鲁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鲁国之法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如下: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中做奴隶,有能把他们赎出来的人,可以到国库中领取赎金。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①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②。子贡③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④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

文言文鲁国之法的意思 译文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诸侯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补偿金。

鲁国之法1,鲁人为人臣妾2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3。子贡4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4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5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6赎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