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公司注销步骤(如何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

2025-08-18 00:08:22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公司注销步骤

一、公司注销流程步骤是什么?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为: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注销的步骤如下,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司经营不善,是可以进行破产清算宣告破产的,但是在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获得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准才行,破产清算小组应该由股东,有关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

公司注销的流程

坐标西安

注销公司的流程:

第1步,注销税务。

注销税务,需要到税局开具清税证明,办理清税证明需准备以下资料到税局取号办理:

1、清税申报表或咨询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为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3、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4、其他按规定应缴纳的设备;

5、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仅限于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已实名的不用);

6、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仅限于境外企业且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已实名的不用);

7、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税务证件(仅限于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已实名的不用);

8、发票领用簿(仅限于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已实名的不用)。

第2步,注销工商。

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局办理注销:

1 、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者自然人股东签字。

3 、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 、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 、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 、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IC 卡。

第3步,注销许可证及各类备案。

携带许可证及备案正副本到所属的登记机关注销

第4步,注销银行账户。

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户行办理:

1、开户申请书企业留存联;

2、印鉴卡;

3、重要凭证(没用完的支票等);

4、带着银行预留印鉴及单位公章。

第5步,注销社保户

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机构办理销户:

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第6步,注销公司所有章。

携带注销回执单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到正规刻章店缴销印章。

公司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销步骤为: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制作清算报告;

6、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