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谁的责任(直行车辆撞上转弯车辆谁的全责任)

2025-08-18 02:28:50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是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一般是转弯车的责任。在道路上行驶的,直线行驶具有最高的路权,转弯必须要让直行,因此如果因为转弯被直行撞了,一般由转弯车承担事故的责任。但具体的以交警的认定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具体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可能双方都有责任。一般根据路权原则,转弯车辆需要让行直行车辆,所以如果直行车辆是正常形行驶的,那么转弯车辆全责,如果直行车辆有过错的,比如超速,那么直行车辆也有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哪方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转弯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是根据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如直行车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么直行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直行车辆超速、超载、闯红灯等。法律依据:《道路交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哪方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转弯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是根据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如直行车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么直行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直行车辆超速、超载、闯红灯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转弯导致摩托车自己摔倒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哪方的责任 @2019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转弯车的责任。交通责任由交警开的责任认定书确定,一般有个原则是左转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车,直行车优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左转车,此时应该直行车负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中载明责任划分,责任划分与当时路况、信号灯、交并线等情况有关,仅实地考察的交通警察可以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