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形式(用人形式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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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单位的用人形式有哪几种?
- 2、教师的用人形式填什么?
- 3、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单位的用人形式有哪几种?
单位的用人形式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单位,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形式。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分类: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和临时用工2种方式。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四、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在签订书面合同,个人需保留一份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位签订的合同是和单位签的而不是和单位人事部签的。一般由人事部带章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教师的用人形式填什么?
教师用人的形式大致分三种: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制、代课教师。其中事业编制又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合同制难度教师可能稳定性较差,坚持的难。代课老师更不用说,更不稳定,随时有被辞退的风险。
事业编制的三种形式:
1、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基本与公务员是相当,大多是一些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还有部分直接有政府管辖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农技站,城管站等。
2、差额事业编制,是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的,因此工资福利待遇基本上是与收入有很大关系的,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3、自筹自支事业编制,现实来说就是企业,薪资福利待遇那就直接决定于其经营收益情况了,大部分是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等。研究调查还有一种说法,企业编应该是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一类。
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合法的用工方式有10种。
1、企业自主招聘
2、劳务派遣用工
3、非全日制用工
4、全日制用工,
5、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的用工
6、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的用工。
8、标准工时用工
9、综合工时用工
10、不定时工时用工。
单位的用人形式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单位,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形式。目前用工形式一般有三种:
1、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简而言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合同。
2、承揽合同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了承揽合同,以及相关章节又分别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将承揽人与定作人两类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人,实质上处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地位。
3、雇佣关系。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对于雇佣合同,《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合同法》也没有将其列为一类独立的有名合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务合同(通常称劳务派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