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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 民法典)

2025-08-19 10:09:3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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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如下:1、承租人与原出租人的租赁关系消灭,原出租人不得行使合同终止权;2、承租人和买受人之间产生租赁关系,买受人拥有合同终止权、租金请求权,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3、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其中最为典型者,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于在抵押权实现时,租赁物的所有权自会因拍卖、变卖、折价等实现行为而发生变动,故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也应当遵循“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不动产抵押权与利用权的顺位先后就依据登记与占有的先后确定,抵押权登记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之后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租赁权,反之则抵押权优先于租赁权。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出现,突破了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确定了合同外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继受义务。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势必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这种法律效果因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地位不同而区别。

出租人与受让人除发生标的物所有权人地位的改变,受让人也能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进行概括承受,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虽不终止,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在原租赁合同上发生受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民法典第几条

买卖不破租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承租人在租房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房屋所有人把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的情况,当房屋所有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往往会行使抵押权,这时有的债权人会让承租人搬出房屋,不再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