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重伤二级故意伤害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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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重伤?
1、三者的基本释义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2、三者具体条款的比较头皮缺损: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8.0cm以下为轻微伤;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24cm2以上为轻伤二级;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75.0cm2为轻伤一级;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为重伤二级;头皮缺损不构成重伤一级。
肋骨损伤: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均为轻微伤;肋骨骨折2-5处为轻伤二级;肋骨骨折6处以上为轻伤一级;仅肋骨骨折不构成重伤。
牙齿损伤:牙齿脱落或者缺损为轻微伤;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3枚为轻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6枚为轻伤一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重伤二级;牙齿损伤不构成重伤一级。
重伤、轻伤的判定是司法、医疗鉴定中很重要的一环。轻伤—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重伤的标准主要有三类:1、人的肢体残疾或者容貌毁坏,其中肢体残疾,举个例子,切掉大拇指占50%,食指占20%,其余各占10%。2、听觉、视觉或其他重要器官机能的三藩市。3、其他对人体有重大伤害的。比如达到一定面积的烧伤、冻伤,物理性损伤(放射线、激光等)、化学性损伤、生物性损伤等。具体的都有相应的规定。每个地区都有相应的鉴定机构,一般重伤轻伤的鉴定都是以治疗之后(或者另外一种说法,即重伤轻伤的说法不是立即产生的,而是最终形态)的结论为准。
重伤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的重伤标准是:肢体残废的、毁人容貌的、丧失听觉的、重大伤害的等,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由鉴定部门认定。
法律分析
重伤的伤害标准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是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毗连,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容貌损毁视听及重要器官丧失司。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法鉴定重伤的标准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利害关系人所判处的刑期,以及赔偿金额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伤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伤员还需要在医疗救治后,向伤残鉴定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并根据伤残情况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重伤标准有哪些
依据刑法规定,重伤一般是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伤害: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通常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重伤定义标准
法律分析:行为人致使受害人肢体残疾或者容貌损毁;致使人的听觉、视觉或者其它机能丧失的;其它对人身有重大伤害的严重情节。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重伤的判定标准
重伤的判定标准是这样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在评定损伤程度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对受害者的重伤进行相应的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