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社保怎么补(补社保在哪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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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怎么补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一般情况下,社保断缴的话,要补交都是只能由单位来进行补缴的,个人很难去进行补缴。
一、如果是你前公司没给你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进行补缴
①、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致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②、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二、如果是自己离职,暂时没有入职公司,造成的社保断缴,可以找代缴平台公司办理,本质跟职工社保是一样的,可以享受五险的保障,只不过个人需要另外缴纳公司部分的费用和平台服务费。
补社保怎么补
一、怎么补交社保
针对社保断了想要补交的情况,有三种补交方法:
1、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
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个人补交社保所需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交流程主要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补交社保怎么补
针对社保断了想要补交的情况,有三种补交方法:
1、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
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个人补交社保所需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交流程主要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在线补缴流程:
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中依次点击,单位申报个人补缴和新增补缴。
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个人身份证,姓名点击“查询”,可查询个人信息及可补缴月份、费用等详情。
勾选需要补缴的月份,确认信息,点击“个人补缴申报导入”,可查看到操作成功提示。
待所有需补缴费用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再次点击“单位申报个人补缴”选项,勾选择个人补缴信息汇总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汇总提交”按钮,即可看到相关提示信息。
补交社保怎么补交
个人社保补缴:个人拿现金到缴费的社保局、社保所或者托收的人才中心办理,补缴当年的按正常缴费额收取,补缴往年的由各地社保部门按情况加收补缴系数。
单位社保补缴:1、社保经办人员带单位社保证、公章、支票或者现金办理。2、先填写补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3、由社保补缴窗口计算需要补缴的费用,当场用支票或者现金补缴。4、补缴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当月欠费的补缴按正常单位社保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