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资质怎么申请(环评资质申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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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环评手续如何办理?
- 2、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 3、环境评价资质如何申请
环评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环评流程1、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2、向环保局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建议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一式两份、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制作环评报告,建议由环保局推荐的环评公司出具报告,因为他们关系比较熟,对于报告中出现的小问题可以自行协调(环评报告中注意污水量的填写,如果污水量过大,不能建化粪池,需要加入污水管网或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如需建化粪池,需要与环卫局城肥管理处签订污水清理协议书,将协议书复印件报环保局)。4、递交环评报告(由环评公司负责)。5、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车间厨房和食堂厨房需安装油烟处理设备)。6、环评报告审批7、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或在已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由环保局监测站进行验收)。8、验收监测合格并拿到验收监测报告后,如填报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至环保局邮箱,由环保局审核无误后进行打印正式文本。9、准备《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一式三份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现场验收。10、现场验收合格后,环保局出具该项目的验收意见。11、由环保局监察大队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地检查。
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2017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的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那么环评手续怎么办理呢?
第一步:资料准备阶段
1.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图纸等);
2. 针对敏感项目,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勘查内容:
a.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及环评目标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b. 项目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布局
c. 工业项目是否进入相应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布局
3. 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选址无制约性因素的.项目,同意开展环评工作;
*按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属于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第一时间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
4.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根据建设项目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程度,环评报告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二步:资料审查阶段
1. 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对环评报告进行技术评估;
2. 环评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环评报告。
*针对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三步:项目申报阶段
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建设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1. 修改好的环评报告(报批稿)
2. 业主申请报告;
3. 下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4. 总量审核表(发挥环评在污染减排中作用,通过环评准入严格控制污染量,实施区域替代、以新代老措施)
*申报资料齐全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式受理
第四步:行政审批阶段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式受理后,环评报告书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15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分别比法定时间减半)
*环评报告书项目(房地产除外)须经局务会集体审议;
*根据环保部相关要求,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前须公示,公示时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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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资质如何申请
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含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与申请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工作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一般不应早于申请时间六个月):
(1)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单位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3)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可提交离退休证明及本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
(4)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应提供详细的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并附其他有效证明。 7、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等的复印件;
8、环境影响评价内部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等相关文件;
9、个人相关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面和批复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申请首次或重新登记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10项材料可合订,第11项材料按相关要求单独整理。
附件二: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8项; 3、单位和个人相关业绩证明:
(1)单位业绩:申请单位近三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2)个人业绩: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4项材料可合订。 附件三: 申请评价范围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项;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此项仅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申请增加报告书评价范围时提交);
5、同附件一的第6项(仅提供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6、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复印件;
7、个人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参与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8、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8项材料可合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