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上户口本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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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 2、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 3、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 4、上户口流程是什么
- 5、怎么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6、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法律分析: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塬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有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上户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未婚生育的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1、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一份。
2、父母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
3、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塬件1份)。
4、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工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塬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一、户口是什么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上户口需要的资料:
1、父母双方户口本。给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2、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于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规定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上户口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户口流程是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公民的身份证明。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怎么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法律分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医院出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
1、双方户口本
给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2、双方身份证
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3、医院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4、村居委会证明
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内容大致有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一般需要以下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用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4、父母一方是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要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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