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效期限(身份证有效期限长期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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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身份证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 2、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3、身份证的有效期
- 4、身份证有效期多少年?
- 5、身份证长期有效是多少年
身份证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周岁至25周岁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26周岁至45周岁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二十年;46周岁以上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16周岁以下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拓展内容】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一旦过期,将对公民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如出行购票、入学、求职、参加考试、银行储蓄、购房、保险、申办护照、驾驶证等都将受到影响。为此,公安机关提醒您,身份证即将到期的,请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与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人的年龄有关。按照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人的年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情形:第一种是“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身份证。该身份证法定的使用期限是十年,超过十年即不再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应当换领新证。第二种是“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有效期为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第三种是“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四十六周岁以上的人。这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人其相貌已比较固定,相对变化较小,所以对四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可以终身使用。第四种是“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之所以规定未成年人申请领取的身份证的有效期仅为五年,主要是考虑未成年人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相貌变化比较快,如果居民身份证使用期限太长,经过一段时期后,难以通过相片对持证人进行辨认。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
身份证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身份证有效期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周岁至25周岁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26周岁至45周岁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二十年;46周岁以上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16周岁以下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拓展内容】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一旦过期,将对公民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如出行购票、入学、求职、参加考试、银行储蓄、购房、保险、申办护照、驾驶证等都将受到影响。为此,公安机关提醒您,身份证即将到期的,请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换领新证。
身份证长期有效是多少年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
1、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