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减轻处罚可以减多少个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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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叫减轻处罚?
- 2、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3、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什么叫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就是指在正常处罚的基础上,降低处罚力度,一般是在犯罪者有一些立功表现,比如说自首或者主动检举他人后给予的一种奖励。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类别的立功表现,比如有突出的发明创造等等也都属于。
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 刑法 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犯罪嫌疑人 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获得法院减轻处罚: 1、应当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过失犯罪 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正当防卫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 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 自首 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 立功 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的情况,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在实践中,仍有很多多的情况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的。如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 二、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有什么区别 从轻处罚是在一个量刑或者处罚幅度内,从低线处罚,但总体来说还是在该幅度内,比如某个量刑幅度为3-10年,那么根据从轻情节适用低线判3年就是从轻。而减轻处罚则指在本来应当使用的量刑(处罚)幅度一下,减轻适用新的比较轻的量刑幅度。比如某罪有2个量刑幅度,一个是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 管制 ,一个则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犯的行为本来应当适用第2个量刑幅度,但是由于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因此适用第1个量刑幅度,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在减轻处罚里面,具体可以分为应当减轻处罚与可以减轻处罚。在后一种情况下,法官其实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并非是一定要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减轻处罚一般是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这点上与从轻处罚是有很大不同。
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刑法中的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