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准生证(北京准生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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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办理北京二胎准生证
- 2、北京市怎么办理生育服务证?
- 3、北京怎么办准生证?
- 4、北京二胎怎么办准生证
如何办理北京二胎准生证
北京生二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现在全国都已经取消准生证了,所以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不用向以前一样需要申请准生证才可以生育,只需要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北京市怎么办理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在哪里办
办理准生证,关系到每个宝宝入户口等各种身份证明,对宝宝尤为重要。那么准生证在哪里办,我们来看看网友的经验之谈。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孩子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将来为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手续会繁琐复杂很多。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准生证具体什么时候办,这是每一个准爸准妈需要了解的必备知识,关于准生证的办理时间,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建议在怀孕3个月左右去办理准生证,这是因为孕早期的流产率较高,过早办理准生证反而不利于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如果已经怀孕却没有结婚,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
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
1、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些办证细节要提前问清;
2、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档人才市场咨询,个人户口可先向街道办计生部门咨询。
北京怎么办准生证?
办理条件: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扩展资料:
准生证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三、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四、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生育服务证
北京二胎怎么办准生证
1、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登记。
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2、证件
(1)双方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扩展资料
具体规定
1、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办理方式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登记。
2、此外,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称,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3、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参考资料
北京卫生计生委员会官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
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