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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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民事行为的种类
1、法律行为;
2、准法律行为;
3、事实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_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情形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1、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基于错误认识的行为,行为人的表意虽然是自愿的,但却是违背本意的,所以该行为属于得撤销行为。重大误解,在主观上是属于过失,如果是基于故意,那就构成欺诈了。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什么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暂时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赋予一方当事人以变更、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行使此权利,则民事行为将变更其效力或归于无效。如果当事人不行使此项权利,则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五种:
(一)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二)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 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四) 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五)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