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合同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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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 2、什么叫先合同义务
- 3、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4、先合同义务类型有哪些
- 5、先合同义务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的意思为当事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力义务、告知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什么叫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协力义务、告知义务、保护义务、保密义务等。保密义务是指缔约谈判过程中,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协议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先合同义务类型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力义务、告知义务等。协议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保密义务是指缔约谈判过程中,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先合同义务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这个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
先合同义务的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