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政法律关系(法律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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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1、多重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多重、内容多重、主体与内容的多重交叉。
2、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它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3、(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不可能产生行政法律关系。
4、具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直接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服务关系、合作关系、指导关系、行政赔偿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于行政法,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行政法可以描述但不可定义。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法律分析: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4、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可以从如下方面解释和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一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监督而形成的,在行政权力主体与其他机关及行政相对人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行政关系进行调整的结果,其范围小于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由什么要素构成
1、法律分析:构成要素有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就是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不可能产生行政法律关系。
具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直接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服务关系、合作关系、指导关系、行政赔偿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
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行政机关和被行政机关约束的对象(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客体:即根据行政权利、义务形成的具体客观实体或事项,如物品、区域范围、行为、手续等。
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监督主 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包括:主体: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客体:行政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规范对行政权力行使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之后所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民、法人或其他行政机关的权利与行政机关的权力之间的关系。(2)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协调关系。(3)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应当遵循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可以从如下方面解释和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一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折叠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