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试用期辞职理由(试用期辞职理由可以写岗位发展与预期不符吗)

2025-09-08 17:56:02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理由会让你在试用期辞职?

1、谋求更好的发展

谋求更好的发展,这是最好的辞职理由之一。当在同一家公司呆了太久,甚至是一辈子的时候,常常会很难不断地取得进步。所以,去一家不同的公司会是个聪明的选择,当然,前提是你能得到一个更好的职位、薪水和职业上的提升。

2、为了继续学习

另外一个不错的离职原因是打算回炉重造,提升专业能力。这个理由可以很快地暂时中断事业,让你今后的职业有个更好的未来。

3、准备好要做一些改变

辞职的理由也可以很简单,比如只是做好了要改变的准备。当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呆了太久之后,人常常会死于安乐,已经成了被温水煮死的青蛙,所从事的工作已经没有挑战了。

4、打算做全职妈妈

这是一个辞职时使用的幸福的理由。每一个母亲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有的人是喜欢一边工作一边做母亲的生活,而不幸的是有的人还无法承担放弃工作后的生活。

5、去别的城市或国家生活

现代人常常很难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所以对于一些人来说,要换个城市生活,甚至是移民就成了靠谱的离职理由。这个理由背后的原因常常是爱人的工作调动,或是要回家乡照顾父母等等。

试用期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

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试用期委婉的辞职理由有哪些?

试用期委婉的辞职理由示例如下所述。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试用期最好的辞职理由是什么?

;     01

      在试用期期间想辞职的话,不必在辞职的说辞上兜圈子,直接一点、实在一点更好,就实打实的说出自己不能胜任、不喜欢、离家太远、工作太多之类的理由。

      试用期是公司和员工磨合和双选的过程,除了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也是员工考量公司的文化、氛围、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等是否与自己相匹配。企业通过试用期可以看不上员工,同样,员工也可以通过试用期看不上企业。

      既然双方的权利相等,因此,也就不必在辞职的说辞上兜圈子,直接一点、实在一点更好,就实打实的说出自己不能胜任、不喜欢、离家太远、工作太多之类的理由。

      试用期有了辞职的念头,如果你有了更好的选择和发展,果断去提;如果你还在犹豫,那么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去具体分析,找到最合适自己的那一种解决方案,将离职的念头转化为自己职业发展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