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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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
- 2、中国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 3、我国司法机关是什么
- 4、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哪些机关
- 5、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什么?
- 6、我国司法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中国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中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外国只有法院属于司法机关,检察院不属于,但是中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工作进行监督。
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确立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性质。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机关
我国司法机关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机关一般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哪些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
司法机关包括的部门有:
1、法院,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2、检察院,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4、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
司法机关(judicial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具有: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特殊侦查权。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什么?
司法机关(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
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
我国司法机关有哪些
司法机关(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
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其他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机关。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体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中,依法逐步形成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体系下的,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为核心的各有关机关之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司法体系。但司法机关并不等同于政法机关,一般理解,中国大陆地区的“政法机关”应包括“公、检、法、司、安”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实际上这是一种中国古代在最高权力——家长权(父权)下的的“多头司法”的延续,据掌握的资料所知,掌握司法权的机关有20多个。对各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能划分、组织体系以及相互关系的充分认识和理解,有利于各级人大代表提高履职能力,有利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