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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律师辩护在哪个阶段)

2026-01-24 20:26:28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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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的意义

律师为委托人辩护的意义是什么

(一)刑事律师的存在有利于我国建立控辩审式刑事诉讼的诉讼模式,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权利的平衡,有利于控辩审三方之间的相互制衡,有利于实现法院中立裁判。

刑事辩律师在诉讼中对抗能力可以使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辩护中形成“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从而形成控辩审三方之间相互制约。“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代表控辩审分离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法官居中裁判的诉讼机制。静态层面上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是该诉讼机制基础。法官中立是该诉讼机制的支柱,动态层面上控辩双方的诉讼活动不仅在控辩双方之间形成水平方向的抗衡力,还会对法官的裁判活动产生垂直方向的约束力,即法官应基于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等抗衡活动形成对案件事实的核心确信,在控辩双方诉讼请求范围内作出公正裁判,而且此水平方向的抗衡力与垂直方向的约束力构成了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的内部平衡状态,符合该状态的诉讼程序既符合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又能保证实体公正的实现同时也兼顾了司法效率。

(二)刑辩律师的存在可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当事人的参与诉讼的效率。合理的、科学的程序是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完成尽可能多的任务,同时减少误判的代价。使案件的结案周期缩短,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在内的司法投入必然减少。同时通过在立法上对律师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的完善可以免去山于原来会见难、调查取证难和阅卷难所造成的没必要的损失。同时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也避免了被告的上诉和申诉,即降低了错误成本和伦理成本,有效节省了国家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综上所述只有刑事辩护制度才能使辩方拥有与控方相抗衡的力量突出当前庭审方式的抗辩性和诉讼性充分发挥辩护职能作用有效地利用国家的司法资源合理分配国家的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主要工作

1、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4、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应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表被害人就定罪量刑提出法律主张。

5、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担任自诉案件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主要是代理当事人行使控告职能,支持控诉主张,反驳对方的辩护观点。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人的职能与一审、二审公诉案件担任辩护人基本相同。

6、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应当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出席法庭与对方展开辩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7、担任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

8、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提出申诉,依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再审予以改判。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干什么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如何请辩护律师

委托了辩护律师后,在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往往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

一、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2、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4、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刑事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例如,湛江走私受贿案中市委书记陈受贿110万元,茂名海关关长杨中受贿180万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法院考虑他们积极退赃,两人都被判了死缓,让陈和杨中“捡回一条命”。又如,陈之子陈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本该判处死刑,但法院以其“案发后投案自首并坦白交代罪行”为由,轻判其死缓,留其一命。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湛江走私案中,副市长杨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本该判死刑,法院考虑其“并非走私货主”,乃轻判其死缓。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我们评价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将主犯分成“严重的主犯”、“一般的主犯”、“次要的主犯”等三种情形,量刑拉开了档次。其他案件对从犯按排名顺序拉开量刑档次,也不在少数,实际上是将从犯分成了“严重的从犯”“一般的从犯”“次要的从犯”等多种情形。这也是刑事案件中,为何常出现主犯之间量刑不同、从犯之间量刑也不同的原因。

7、可免牢狱之苦的酌定情节:只要被告不会继续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量刑时可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缓刑;对于《刑法》分则条款有管制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管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