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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2025-09-13 22:00:0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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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受理决定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打劳动官司。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为:(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步骤

劳动者 申请劳动仲裁 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 1、 劳动争议 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 证据 。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 管辖 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 劳动合同 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 合同履行 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