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疫情民事法律(疫情期间民法典案例)

2025-10-29 06:24:37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最高法:妥善审理民事案件

1、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金融、破产等民事案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直到202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直接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台了相应指导意见。

疫情传播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故意传播疫情或者散布谣言所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都可能会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 法规 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 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仅仅是传播、散布谣言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

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以及合同法当中都明确规定了由不可抗力和公平责任,所以是存在着法律依据的民法,总则180条规定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合同部分责任。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疫情”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一是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

其一: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最高院早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期间就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在此不在赘述。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之规定,要求减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