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多久到账(北京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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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到账
- 2、一般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 3、合肥生育津贴申请后多久到账
- 4、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 5、生育补贴多久能到账
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到账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3、参保单位帐号表; 4、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生育津贴审批完成后,一般为三天左右到账。由此可知,对于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到账的问题则是审核完成后3天。
一般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社保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各地社保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不同,一般都是在30天内到账,最长不超过90天。下面是我国几个主要城市社保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
1、北京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单位应该在职工生育完的次月20—25日申报社保生育津贴,一般申报以后的次月中下旬就可以到账了。所以单算北京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是一个月左右,加上单位的社保时间,2个月就可以拿到社保生育津贴了。
2、上海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上海市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后,会拿到一张回执单。回执单到手后一个星期生育津贴就可以到账了。
3、广州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广州女职工生产后,可以在1年内申报社保生育津贴。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
4、重庆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重庆社保生育津贴一般在90天内即可完成审核和待遇发放。
5、深圳社保生育津贴到账时间: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拓展资料: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合肥生育津贴申请后多久到账
一、生育津贴申请后多久到账
1、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是按照津贴发放的方式来计算的,不同的发放方式其到账时间是不一样的。发放时间为生育当日起三个月后就行发放,由医保局直接打给生育保险人的社保卡内,到账时间会在20个工作日内。如果是通过公司申请然后发放到公司账户的,则是要按照公司的时间进行计算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二、生育津贴怎么改到个人账户
在符合发放生育津贴的情况下,由企业发放到个人账户。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各地社保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不同,一般情况都是在30天内到账,最长不超过9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补贴多久能到账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报下来,在生产完之后可以凭单据进行报销,只要审核通过之后会直接打入您的卡内,生育保险需要办理的步骤和到账的时间:
1、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4、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5、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6、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