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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暂缓执行期限是多少)

2025-09-20 08:47:0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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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

法律分析: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暂缓执行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暂缓执行只是暂时的停止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应立即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暂缓执行什么意思

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暂缓执行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暂缓执行只是暂时的停止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应立即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事行为执行的案件可以暂缓执行吗?

民事行为执行的案件不能暂缓执行,法院必须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日期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就可能暂缓执行。

法律分析

暂缓执行有利于缓解被执行人暂时的困难,保护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方面的损失降到最低。但是,另一方面又要防范被执行人可能会利用暂缓执行的制度来拖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根据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暂缓执行的情形有:一、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人如果认为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暂缓执行的理由是否成立由法院审查认定。二、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从法理上讲,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况,可以通过确权之诉来确认所有权,如果法院已经受理了针对执行标的物的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的确权之诉,执行行为就要中止,等待法院对执行标的物权属的生效判决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该标的物。三、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一般而言,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保护被执行人的权利,被执行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扣除其享有抵销权的部分债权,其余的债权(如有)则可以继续执行。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