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反家暴法保护男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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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周年,这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2、反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是如何规定的?
- 4、新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规定
- 5、《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 6、2016年起《反家暴法》正式实行,这部法律规定哪些行为算作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周年,这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周年,这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规定与执行是两回事,反家暴法确实难以执行。首先反家暴法的执行主要分为几个方面,先不谈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首先是告诫书。告诫书这东西在实务中一般来说不会第一次犯事就开给施暴者(如果你强烈要求的话也OK),但这个东西的内容主要是以告知教育为主,它不像罚单,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做为相关诉讼的证据使用)。所以说这东西直说就是一张纸片(虽然在保护令的申请时比较有用,所以还是建议开一下)。然后就是保护令,这个保护令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了。
先不说保护令比较难申请(要法院裁定),单说裁定后的执行。首先,在法律中规定,保护令是由法院执行的,这事就很扯淡,法院找谁给你执行去?法警吗?违反保护令的处罚有两条,第一罚款(先不讨论罚款是不是偏低),法院让谁去罚款?出裁定找执行局执行吗?第二是拘留,那么问题来了,法院即使派法警把人摁了,去哪拘留你呢?所以说,实务中,通常是法院求爷爷告奶奶的去找派出所把这事情搞定。
但问题是派出所也忙啊,也不可能天天派俩人守着你家门口不是?这就说到监督了,人身保护令又分为禁止暴力和禁止接触两种(方便理解的说法),这就扯到一个问题,禁止接触还好,辅助执行单位(妇联社区派出所等)发现了这位还能及时给你弄走,或者你远远的看到他了也能打电话叫人,但禁止暴力这玩意儿就离谱,你跟他依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警察靠超时空传送来制止暴力吗?也只有违反了保护令,你报警了才上来抓人。所以说派出所才是真正的执行单位,但问题是派出所人手不够,这就很麻烦了。
反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规定:
1、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2、《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是如何规定的?
反家庭暴力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规定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家庭暴力法法律规定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施行。反家暴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也意味着,“暴打老婆和孩子”、“辱骂恐吓老人”这类在个别家庭里看似”天经地义”的行为,今后将违法。
针对常见的未婚同居现象,反家暴法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祝您幸福美满生活愉快!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中国妇联抽样调查,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这一背景下,将家庭暴力纳入有效的法律干预之下,刻不容缓。
在当前,我国法规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仍零散的分布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执行力严重不足,缺乏综合性的专业立法,已难以跟上反家暴的现实需要。虽然从2000年至今,全国28个省(区)市都相继出台了反家暴专门法规或政策,但由于都属于地方层级的法律法规,在权威性和层级上都有待提升。因此,制定一部全国性的反对家庭暴力法殊为必要。
家庭暴力的发生有着多种原因,这意味着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干预也必须多样化,形成合力。全国政协委员李仁真曾建议,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是国际国内通行的一些做法,也是由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受害人的需求决定的。此次立法草案对此作出了回应,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该说是充分因应了当下反家庭暴力的现实需要,增强了立法的现实针对性。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暴力在我们社会更多只被视为只是家庭内部的问题,被道德化看待,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社会对于家庭暴力进行干预的进程。但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遏制家庭暴力都需要且大多已被纳入法律程序。换言之,在看待家庭暴力的问题上,我们迫切需要从观念上予以重新审视。可以预期,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将大大提升整个社会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正确认识。
在一个文明和法治社会,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秩序的破坏,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威胁,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治底线的突破。反家庭暴力法若最终获得立法通过,这对于我国反对家庭暴力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2016年起《反家暴法》正式实行,这部法律规定哪些行为算作家庭暴力?
实际上家庭暴力在我国已经有了非常长时间的历史,又或者说家庭暴力在我国长达5000年的历史中应该都没有消失过,毕竟只要家庭存在,就是很可能出现家庭暴力的,只不过到了现代社会之后,我们才真正的来思考来关注这个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相关法律直到2016年才正式出台。
2016年3月1日的时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终于正式实行,从被提出到立案再到修订完成再到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可以说经历了非常长时间的曲折的复杂的过程,它能够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我们应该怀着感恩的心理,同时也应该知法懂法,在自己的家庭生活中不去触犯相关的法律。
那么回到题主所提的问题当中来,在这不相关的法律当中,究竟规定的哪些行为可以被归纳为家庭暴力的范畴呢?实际上我们只要看到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基本了解并且回答这个问题了——“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如果通过以上的定义还不能够十分的对家庭暴力有详细的了解的话,下面就给大家来具体的接地气的介绍一下,首先最为常见的家庭暴力,我们都知道是对自己的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的暴力,就比如说是殴打,捆绑,禁闭等等。
另外如果长时间对自己的家庭成员实施语言上的暴力的话,比如说经常骂自己的妻子,骂自己的孩子,骂自己的丈夫,以及骂自己的父母的话,这些都是可以够得上家庭暴力的,因为已经对受害者的心灵以及精神造成的损害。
此外冷暴力也算得上是家庭暴力的范畴,因为冷暴力会对自己的家庭成员造成精神上以及心理上的严重伤害,严重的话会造成受害者的心理情绪的缺失,所以也是会被相关的部门归纳为家庭暴力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