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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房产公证书多久能拿到)

2025-09-21 03:47:3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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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样本

房产继承公证书样本是:1、标题为“房产继承公证书”;2、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3、写明房产的详细情况;4、写明房产继承份额和方式等;5、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公证协议书怎样写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公证书协议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房产公证书中应该写明房产交易行为经过真实公证处受理,确认房产交易为合法行为;2、详细写明交易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公证书中确保交易行为与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相符合,不得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等,满足以上条件的房产公证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房产公证书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怎样做房产公证书

房产证进行公证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证公证申请表,申请人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证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1、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后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

2、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应在2个月内去房产部门过户,逾期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二、房产公证的主要内容

房产公证内容的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三、房产公证的意义

1、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1、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

2、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