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公证后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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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2、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3、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4、房产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子过户:卖方需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买方需要身份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
2、房子过户:卖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带身份证、户口簿。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子过户:卖方需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买方需要身份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
2、房子过户:卖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带身份证、户口簿。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4、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子过户:卖方需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买方需要身份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
2、房子过户:卖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带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