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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节能法律法规(安徽省节能设计规范)

2025-08-16 11:21:2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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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即意味着,安徽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执行本标准及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由于本标准已经完全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各项内容,因此在实际项目中,完全按本标准执行即可。

2、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居住建筑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用节能措施。

3、建筑节能资金应当用于鼓励和扶持新建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 建筑每个朝向窗(包括透明幕墙)墙比不应大于70%。 当不能满足本条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5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5、本标准现行有效,未见有 GB 50189 标准的 2016 年版。另,多省、市制定有自己的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中有些标准发布的年号即为 2016 或 2017。

6、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环境节能没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公共建筑节能规范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热水供应的规定建筑工程介绍?

1、在工程设计中,宜优先考虑节能、节水,结合市政供水条件、建筑物类别、用水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2、设计单位在建筑物设计阶段,应当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及有关本地区的节能法规进行设计开发;采用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保证节能设计质量。

3、节能采暖设计一般规定 1 居住建筑的采暖供热应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工厂区附近,应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

最新的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谁知道?

1、第四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3、法律主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前调查有哪些办法: 审阅法,即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各种手段,全面收集资料; 观察法; 访谈法,可以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问卷的方法了解情况。

4、评价该项目的用能合理性和先进性的一种评价方法。申请备案通过单位可以做节能评估,如安徽省的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 第十九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评估机构审核和监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6、编制报告书的话,价格要高很多,程序也更复杂。

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1、即意味着,安徽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执行本标准及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由于本标准已经完全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各项内容,因此在实际项目中,完全按本标准执行即可。

2、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3、十二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机构。

4、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5、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6、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