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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超我(我就是法律)

2025-08-24 08:57:59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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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1、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人格结构 本我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自人出生便已存在。构成本我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等,是一种强烈的原始冲动。

2、简述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答案要点】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

3、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本我 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

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自我遵循的是什么原则

1、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弗洛伊德称其为力必多。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它遵循快乐原则。

2、费罗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自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我是人性中的理性部分,通过幼儿期受父母教导和与外界交往而形成。“我”一方面遵循“现实的原则”监督本我,另一方面寻找社会允许的条件实现本我。

3、费罗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自我是人格结构中理智、有组织、有现实取向的一部分。费罗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间的矛盾。

4、弗洛伊德认为自我追求的原则是现实原则。弗洛伊德一生研究的问题是人格心理,他聪颖勤奋、坚韧不屈、探索创新、思想犀利、志向高远、自信自强、孤傲独断、清心寡欲。这些内在的人格品质吸引了无数的追随者。

关于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的理论,能不能举个例子来说一下。_百度...

1、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意识所分为的三部分,即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

2、举个例子:正在减肥的你路过烧烤摊,本我是想吃肉,自我是我要减肥不能吃肉,超我是吃肉对于动物很残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本我源自人类生物性的欲望,遵循不计后果的快乐原则,比如饿,渴,性。

3、相对来说,弗洛伊德提出的只是理论,那么是否可以用来指导实际生活呢?我想,是可以的。本我其实是“情绪我”,是我们的“本心”,是阅尽千帆后,内心仍然充斥的渴望、不熄的热情。

为什么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还是有人屡犯不止

人对自己欲望的控制力,换一句话说,明知不可以,但是就是对各种诱惑无法克制,如对性的欲望、金钱占有欲望。人的世界观不同。国家的统治工具。必然有不同的人群,由于世界观不同而做出犯罪行为,如颠覆国家罪、间谍罪。

显然是不可能,不说国家,人犯罪的要素会有哪些,利益,仇恨,心理问题等等,而制约人犯罪的呢?自由,渴望,还有也是活着的利益,人都怕死,不有谁天生就认为天堂会存在,所以环境的确能造就人,环境显然也是有两面性的。

而很多人知法犯法的原因主要是利欲熏心,这部分人会不惜冒险,甚至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来换取诱人的利益。还有部分人是被他人蛊惑做违法的事情,这种人往往没有主心骨,还喜欢炫耀,喜欢受到众人的崇拜。

没有法律就没有法律的漏洞,但是也就没有了人民的自由,有了法律,才有人民的自由,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律漏洞”。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可能通过法律的不断修订和完善来堵塞住漏洞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调查研究发现,受教育水平程度越低的群体,其整体犯罪率越高,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知识文化不够,那么可能会不清楚法律为何物的,在日常行为中往往无意之中就踏入法律的禁区了。

你的说法没有任何依据。只能说有部分是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