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2025-09-26 21:08:47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民法典规定可以成为民事主体的是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成为民事主体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法律对不同类型的民事主体是有着不同规定的。民事主体又被称之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来说,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法律分析

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其一名义独立,指的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发生民事行为;其二意志独立,指的是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选择来进行活动;其三财产独立,指民事主体必须有作为一个实体的独立财产;其四责任独立,指的是需要民事主体具有责任能力。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是指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民法上的自然人是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人,自然人从出生起就获得民事主体资格直到死亡为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够依法的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依法承担着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根据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本质上说,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可以从根本上减轻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非法人组织指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用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主体具体包括哪三类

【法律分析】: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民法典》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将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纳入民事主体范畴,规定了三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义务主体。通常,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民法调整的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商品关系要求对等的劳动交换并体现等价有偿的要求,反映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就是双方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只有一方是权利主体,另一方则是义务主体,如绝对权关系、无偿的合同关系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可以都是单一的;也可以一方是单一的,而另一方是多数;也可以双方都是多数的。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例如所有权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事主体的类型

民事主体的类型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可以都是单一的;也可以一方是单一的,而另一方是多数;也可以双方都是多数的。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例如所有权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