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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吗)

2025-09-27 17:21:20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临时身份证在哪办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公民补领新证后找到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临时居民身份证》需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不支持异地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办理时需要: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齐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临时身份证都需要什么

1、办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2、办理地点: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告单后,到相关县(市)、区公安(分)局办理。3、所需材料: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

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等;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可以当时领取,详情咨询办理的公安机关。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

一、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目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仅限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规定: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