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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比紧急避险的条件更严格)

2025-10-19 13:56:2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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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条件

【法律分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的行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具有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4)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刹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成立正当防卫具备条件: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必要限度;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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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

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所为的侵害?为,?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针对所有的犯罪?为都可以进?正当防卫,例如贪污

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般不适?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不法侵害正在进?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般认为以不法侵害?开始着?实施侵害?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侵?他?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杀害?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主动中?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

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后者是指防卫?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故意引起对?对??先?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为。相互?殴——双?都有侵害对??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构成聚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殴结束后,如果??求饶或者逃?,另??继续侵害,则有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故意侵害他?的?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恰好?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且甲对?的犯罪?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本?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本?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进?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不法侵害的?进?防卫,?不能对其没有实?侵害?为的同伙进?防卫。如针对第三?进?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险。也可以是对侵害?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进?猥亵,?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安全的暴?犯罪所进?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实施强奸,?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6、因此如果您确定是具备以上要件,那么您就属于正当防卫了,法律是不会追究你的责任的,你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以,当然正当防卫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防卫过当。满足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换言之也就是构成了防卫过当,此时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条件

正当防卫的五项条件分别是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付刑事责任”

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行为一旦过当,正当防卫也就不能成立。

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抢劫犯夺走他人财物,虽然抢劫罪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施以暴力夺回财物,这也被视为正当防卫。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正在进行或者诸多迹象表明将要实施危害的行为都可进行正当防卫。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且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险。

也可以是对侵害人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限于面对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是指已经着手,尚未停止。3、意思条件。防卫者具有要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识。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5、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