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标(外贸公司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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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标注册程序是怎样的?
一、涉外 商标注册 程序是怎样的? 1、注册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有关情况。主要应了解有关国家的 商标法 规以及注册机关的实际做法,例如商标注册是采用先申请原则还是先使用原则,注册程序和申请书件,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品分类表、费用的缴纳等; 商标 查询,即对于自己打算注册的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了解,以免因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有关国家的风俗习惯和禁忌,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案犯忌,则不能取得注册,如果按该国风俗作为商标的图案不受欢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便不会有好的市场前景。 (2)聘请 代理 人。各国一般都规定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委托本国代理人代理。实际上,聘请代理人有许多好处,因为代理人熟悉本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和注册程序,能够为申请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使商标注册能够顺利进行。 (3)准备好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各国对注册申请文件都有严格的要求,有的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才能保证申请的成功。 2、申请方式 (1)通过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 (2)通过代理人分别申请。到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通过代理人分别申请。 二、在国外 注册商标 怎么保护?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地区逐一办理商标注册。 1、申请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2、逐一国家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交注册所需的有关证件,并交纳所需的费用。 3、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我国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一个成员国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 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而这些国家与我国签定有商标互惠协议,并且协议中规定有优先权条款的,也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企业都走出国门到外国抢占市场,为更好的提供商品服务,企业注册一个国际商标是很有必要的。涉外商标注册一般要通过代理人,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精力。准备好注册所需材料后,代理人向国外商标局提出申请,然后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涉外商标注册的周期通常在半年以上。
什么叫涉外商标
涉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主要分两种:一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二是单个国家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概念和简介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 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体系。
2、商标国际注册概况
(1)商标申请的主体 具体到我国,法人和自然人均可。
(2)国内申请基础
要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还需要具备国内基础条件:
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协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初步审定或注册;
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议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受理或初步审定或注册。
(3)分类:《尼斯分类》,即商标注册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与我们中国现行采用的分类是一致的,但在各指定国家进行实质审查时,部分国家的商品分类会有自己的一个具体细分原则。即使在中国,也有一些中国特色的商品名称,但中国采用的分类基本与国际分类是一致的。
(4)内容: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内容要求与国内基础注册的内容一致,包括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商标图样、类别、商品或服务项目。
(5)语言:英语和法语。
(6)收费:包括基本注册费、附加注册费、补充注册费和单独指定规费。这些费用马德里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加入议定书的缔约国有权利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不定时的调整单独指定规费。
(7)申请所需文件
A国际注册申请书(中文)一份
B国际注册申请书(英文)一份(一般由国家商标局提供,但为了节省时间,可以由代理机构自己提供;我公司为了加快申请的进程,可提供英文申请书;如果工作语言为法文的,一般由国家商标局提供)
C申请人名义,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D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E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类别及商品或服务(与国内注册相同)
F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G如果通过代理机构,还需《商标代理委托书》;
H商标图样2张(不大于80mm*80mm),指定颜色的,彩色图样两张;
3、马德里国际申请的基本程序
(1)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直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2)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书,国际局予以备案,核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书。
(3)国际局通知指定申请国商标局,指定申请国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协定国需在
12个月内审查完毕并通知国际局,议定书成员国是18个月,然后国际局备案后再通知申请人;如果缔约国作出上述声明的,基于异议的驳回也可以超过18个月通知。
(4)如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遇到官方审查意见或初审驳回事项,则进入单国程序。
4、有效期和续展 自国际注册之日起有效期10年。到期后可续展。
逐一国家注册:
单个国家商标注册不同于马德里国际注册。不同国家的商标法及实行的商标注册程序一般都有所不同。有些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有些则使用“注册在先” 原则。注册所需的整个周期各不相同,一般时间与我国也相差无几,短的需一年左右,长的则需5-6年。另外,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各不相 同。
通常申请涉外商标注册申请,需委托该国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事务所或律师提交。但根据不同国家的商标注册程序,有些国家还需要申请注册人提供该国公证机关公 证或领土内的使馆认证的其他文件。在大多数国家,即使你的商标还没在本国内注册,也可以提交申请;在少数国家的商标注册,必须基于本国内商标注册,比如说 埃塞俄比亚。
相同点:商标一旦注册,同样受到各国法律的保护。
不同点:
*审查时间不同:
“马德里注册”把商标申请的审查约定在一年半之内,如果自注册日之日起一年半内,申请人没收到各国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的相关的商标驳回书面通知,那么,该商标即在该国获得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的商标申请审查时间因各国情况不同而不同,时间从 3个月到2、3年不等。
获得注册后取得的法律文件不同:
“马德里注册”自申请后半年左右时间可以收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签发的官方文件,相当于受理文件,之后直至商标获得注册,各国不再颁发任何注册证明。如果需要,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向已注册国申请“提供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此类申请通常费用比注册费低,时间比较快。
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申请“逐一国家注册”,都可以获得注册证明文件。
申请费用不同:
相对于大部分国家的“逐一国家注册”,“马德里注册”的官方收费优惠得多。至于代理费,因为一件“马德里注册”可以包含几十个国家的申请,一般我们只收取一笔代理费,这样平均下来各国的代理费非常低。
“逐一国家注册”每个国家的收费都包括官方注册费,当地律师费和我们的代理费。
申请条件不同 :
“马德里注册”申请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国内注册证复印件,或国内初审公告复印件,或国内申请受理文件复印件。
“逐一国家注册”只有几个国家要求必须有国内注册,大多数国家可以不必以国内注册为基础去申请。
在顺利注册的情况下,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可以节省一定费用;但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能进行在先冲突商标的查询,如果由于在某国存在在先近似或相同 商标而被驳回,那么在该国的商标注册权利就会丧失,已交注册费也不会退回;其次,由于各国的商标审查准则有一定的差异而在申请前又未能进行在先查询和相关 咨询,所以在实质审查过程中,遇到临时驳回的几率要比单国注册高,并且在遇到临时驳回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委托该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答复,相应 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再次,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必须基于一定的国内基础注册;最后,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仅有国际局核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而没有证明商标 权利的注册证(在各国维权或在国内申请各项补贴时都要求提供注册证或注册证明,而在各国开注册证明需委托当地代理机构办理,需交纳相应费用)。
在顺利注册的情况下,采用单国注册所需的费用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要高一些;但是,采用单国注册可以进行在先冲突商标查询,避免因在先权利的存在导致商标申请的驳回。
如何申请涉外商标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是符合国际惯例而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所采取的强制委托代理原则。过去,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只有国家指定的几家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才可以代理,但从1995年3月11日起,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组织都可以开展涉外商标的代理业务。
涉外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涉外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什么叫涉外商标?
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
涉外商标的管理形式
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市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重要保证。加强涉外商标的管理,是维护一个国家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所以,各国政府都相当重视这一问题。为此,各国政府都制订了相应的涉外商标管理法规和政策。而且,规定了不同的管理形式和内容。从性质上划分,涉外商标管理包括两种形式:
(1)形式管理。是一般性管理,检查注册商标各种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权所有人是否按照核定的图形、文字、注册人名义、地址、商品范围严格使用商标。
(2)实质管理。是对外国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进行法律、政策方面的监督。检查商标所有人是否遵守本国法律规定,有否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这是一种根本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