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十六年前的回忆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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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十六年前的回忆》资料与李大钊的简介!
《十六年前的回忆》原文: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李大钊的简介:
李大钊(1889年10月29日-1927年4月28日),字守常,河北乐亭人。1907年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1913年毕业后东渡日本,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学习。
李大钊同志是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不仅是我党早期卓越的领导人,而且是学识渊博、勇于开拓的著名学者,在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事业中,占有崇高的历史地位。
出处:出自李大钊之女李星华的《十六年前的回忆》。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当时距李大钊遇难16周年。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敌人法庭上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李大钊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与奠基者,一生为中国共产党做过多少工作,可写的感人事迹一定不少。但是,这篇文章在时间上,只选取了李大钊一生中,从1927年春天到4月28日被害的最后短短的两三个月,历时不长。
在内容上只写了三个片段:一是被捕前,一向慈祥、从不骂子女、而且有问必答的父亲,在火炉旁焚烧书和有字的纸时,对我的问题含糊其辞;二是被捕时,父亲面对粗暴、凶恶的敌人,不慌不忙,镇定自若;三是被捕后,父亲在法庭上的表现。
但是,父亲对儿女的慈祥,对家人深沉的爱,对党的忠诚,为革命事业坚贞不屈、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高大形象依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这一切靠的就是作者对典型事例的精心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六年前的回忆
《16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文记叙了"我"的父亲李大钊在形势和处境极其危险的情况下坚持党的工作,被捕时处变不惊,法庭上镇定、沉着,被害后全家人无比悲伤。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创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法庭上与敌人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十六年前的回忆》讲的是一件什么事情??????
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1927年的春天,父亲有些反常,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一天,"我"和父亲在家中,突然,闯进一伙人,把"我们"带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见了母亲和妹妹。
十几天后的法庭上,和父亲匆匆见了一面,庭后,"我"、母亲还有妹妹被释放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却写着"李大钊等昨日已执行绞刑","我"和母亲昏倒了,因为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就已经执行绞刑了。
赏析:
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但与《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比起来,《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性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从文章标题看,作为一位与父亲有深厚感情的女儿,在回忆父亲的文章题目中没有出现“父亲”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个偏正式的向心结构,“回忆”是中心词,“十六年前”表示回忆的时间。
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儿,又是一名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的工作者,她选择这一标题的唯一选择,显然不想把文章处理成一个纯私人的、纯粹父女情感表达的文本。
从语言表述看,有意识地注重叙事符合客观实际,用语很慎重。比如同样提到时间,写“4月6日”(李大钊被捕日)时,文章中写道“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写“4月28日”(李大钊被害日)这个日期,文章又写道“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
两个确切的时间,均写到了报纸,可见作者对文章中的具体时间的写作态度是相当审慎的。这反映出作者的另外一个写作基调:她对于父亲的回忆,态度是相当严谨的,有一种史传写作的味道。
显然,作者在这篇回忆录中,想向人们展现的不仅是一位坚强不屈的革命战士和令人敬仰的英烈形象,还是一个慈爱淳厚、和蔼可亲的父亲形象。此文主要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做到的。
十六年前的回忆课文原文及赏析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所作,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课文原文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什么?爹!”我瞪着眼睛问父亲。
“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把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传来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们包围起来。他们每人拿着一把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爹!”我忍不住喊出声来。母亲哭了,妹妹也跟着哭起来了。
“不许乱喊!”法官拿起惊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吗?”法官指着我问父亲。
“是的,我是最大的。”我怕父亲说出哥哥来,就这样抢着说了。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机智和勇敢。
“不要多嘴!”法官怒气冲冲的,又拿起他面前那块木板狠狠地拍了几下。
父亲立刻就会意了,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日。”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赏析
从文章标题看,作为一位与父亲有深厚感情的女儿,在回忆父亲的文章题目中没有出现“父亲”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个偏正式的向心结构,“回忆”是中心词,“十六年前”表示回忆的时间。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儿,又是一名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的工作者,她选择这一标题的唯一选择,显然不想把文章处理成一个纯私人的、纯粹父女情感表达的文本。
从语言表述看,有意识地注重叙事符合客观实际,用语很慎重。比如同样提到时间,写“4月6日”(李大钊被捕日)时,文章中写道“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写“4月28日”(李大钊被害日)这个日期,文章又写道“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两个确切的时间,均写到了报纸,可见作者对文章中的具体时间的写作态度是相当审慎的。这反映出作者的另外一个写作基调:她对于父亲的回忆,态度是相当严谨的,有一种史传写作的味道。
《十六年前的回忆》全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全文如下: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不同意,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一声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午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父亲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扩展资料:
《十六年前的回忆》此文是回忆录,作者李星华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敌人法庭上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李星华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选编这篇课文的主要意图,一是使学生借助课文,激发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二是引导学生领悟课文前后照应的写法。
写作方法:这是一篇回忆式文章;本文运用了首尾呼应;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本文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来写的。
这篇文章是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文章开头提出十六年前的1927年4月28日是父亲的被难日,结尾又强调母亲嘱咐自己要记住父亲被害的日子。这样首尾呼应,充分显示了敌人的凶残和革命者的英勇。
1927年,军阀张作霖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率兵进关,占领河北、山东等地,以武力威胁正在胜利北阀的国民革命军,还下令通缉在北京坚持革命斗争的李大钊。在审问李大钊时,李星华高度赞扬了李大钊在敌人面前:沉着 镇静 处变不惊 坚贞不屈的品质和为革命献身的精神。
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及深切的怀念。
文章开头段和结尾段首尾呼应,使文章的结构严谨,使作者表达的意思更加有力,感情更加强烈,让读者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加清楚。同时突出了作者一直把父亲的被害牢记在心的思想感情。
文章2-32自然段分为四个部分:
1、2-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捕前的一些事情(被捕前);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闫振三被抓,反应出形势的险恶和处境的危险。
2、8-1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捕的经过(被捕时);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和父亲的处变不惊。
3、8-17自然段:讲述我们和父亲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法庭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镇定、沉着。
4、8-1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害后,一家人非常悲痛(被害后);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悲痛。
“被捕前”“被捕时”两部分内容,均采用了对比描写的手法,例如,父亲整理书籍、文件时对我的提问所表现出的含糊、敷衍的态度与平时的耐心形成对比;面对敌人,“我”的恐惧与父亲的沉着、平和形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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