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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性质(安置房属于什么住房性质)

2025-09-13 08:49:0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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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证的房屋性质有哪些?

房产证上面的房屋性质,包括有以下三种:1.住宅性质,一般是指商品房、洋房、二手房、别墅等等房产。2.商业性质。是指写字楼、酒店、门面等等房产。3.公寓性质,是指住宅类公寓、商业性公寓。4.厂房性质,主要包括工厂的厂房。

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房产证上注明的使用年限也是有一定的差异性,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一下了。其中,住宅性质的房屋,通常房屋使用年限在70年,商业性质的房屋,通常使用年限在40年,公寓性质的房屋使用年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住宅类公寓,使用年限在70年,商业性质公寓使用年限在40年。此外,还有厂房性质的房屋,使用年限通常是50年。综上所述,在原则上,房屋是可以无限期的延长使用年限,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

房屋性质有哪几种

房屋性质主要包括:

1、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2、房改房: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3、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权证书的房屋;

4、集资房:由国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

5、经济适用住房: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的住宅;

6、平价房: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户,通过配售的形式向其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7、解困房:指的是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居民中的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8、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房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再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9、廉价住房:指政府和单位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

10、安居工程住房:指的是直接用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要求与条件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家庭。

住房性质有哪些类型?

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x0d\x0a\x0d\x0a(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房产享有的所有权。\x0d\x0a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由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由全民所有制的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x0d\x0a\x0d\x0a(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集体房产主要来自集体所有制单位购置、自筹资金建造或联合建造,以及少量受赠房屋。集体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x0d\x0a\x0d\x0a(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由公民个人、家庭、数人共有或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一班城镇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x0d\x0a\x0d\x0a(4)外产房屋所有权,即由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产权。\x0d\x0a\x0d\x0a(5)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即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中外合资的房屋所有权产生于中外合资双方合资建造、购置房屋等法律事实。目前,外产房产和中外合资房产都作为专门的房产所有权登记注册。\x0d\x0a\x0d\x0a(6)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是指除上述五种房屋所有权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如宗教团体等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房屋性质有哪些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的四种常见类型::

一、商品房

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40年产权(娱乐、旅游)】

二、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可上市交易的公房包括已购公房(房产房)、央产房;不可上市交易的公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

三、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按成交价交10%,之后的按“差额”的70%缴纳)

二类经济适用房: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拿到房产证可以交易、交3%土地出让金

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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