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抵押物(抵押物有哪些)

2025-10-30 05:24:27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抵押物和质押物有什么区别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如下: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拓展资料】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范围不同,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如房屋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交通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但是质押物只能是动产,或者权利质押;抵押物并不因抵押而转移占有;但是质押物必须转移占有,由质权人占有。同一抵押物上可以设置多个抵押权,但是质押物上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抵押物法律条文规定: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做抵押物

下列财产可以做抵押物:

(一)动产抵押物,即可移动之物,如流通票据、相关所有权凭证等;

(二)不动产抵押物,即不可移动之物,如土地、建筑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什么是抵押物

抵押 物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债权人 为 抵押权 人,提供担保的财产。 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特定的抵押权标的不容受到非抵押权人的制约和干预,即使抵押人依法可将抵押物转让、出租,但在该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是不受影响的。

哪些东西可以作为抵押物?

抵押贷款一般可以抵押下列6类物品:

1、存货抵押。是指以各种货物作抵押,如商品、原材料等;

2、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包括债券、股票、存单、汇票等;

3、设备抵押。以车辆、船舶、机械设备作为抵押;

4、不动产抵押。以房产、土地等作为抵押;

5、客账抵押。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

6、人寿保单抵押。以人寿保险的退保金额作为抵押。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抵押与质押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抵押物的种类有哪些

抵押权的种类有:1、不动产抵押。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3、权利抵押。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4、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