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天津生育津贴一般多久能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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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天津生育津贴日计发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 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1、生育婴儿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人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室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天津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天津生育津贴金额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1.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企业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2.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由其对女职工产假工资比对后,将高出产假工资部分的生育津贴发放给本人。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五条中“生育津贴”,是指参保女职工按国家规定在享受产假期间应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按照本市生育登记制度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持有异地生育登记凭证的,须经本市现居住地或其用人单位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申报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员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具体支付标准见附件1)。
女职工生育婴儿并按规定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其他资金。
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 工资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医疗费 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1、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 医保 局办理申领手续。 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 生育保险 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以上是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的流程,只要带齐上文中所述的材料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