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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条件)

2025-11-05 14:23:4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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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才能设立公司

设立一个公司的流程如下: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由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提交规定的文件;

5、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如何设立一个公司

设立一个公司的步骤如下:

1、投资人签订股东出资协议;

2、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申请营业执照;

4、申请刻制印章;

5、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怎么成立一家公司?

公司成立的程序:

一、选择形式

1、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2、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5、拟定公司章程;

6、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7、领取营业执照;

8、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9、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三、《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怎么申请公司设立

设立公司的程序:股东共同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以及公司章、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注册登记(需要行政批准的,还应当办理批准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设立公司要走哪些流程

设立公司的流程有: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