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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傍名牌!临清一面业公司恶意侵权被判赔81万元)

2025-06-10 07:43:46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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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鞋发现傍名牌可以怎么赔付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傍名牌可以要求双倍或者三倍赔偿,傍名牌属于假冒品牌,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规定或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同时要求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如果你买到假货可以向卖家要求退货,拿回货款,如果是网上购物的话,运输等必要费用还有卖家承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傍名牌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傍名牌,就是采用复制、翻译、模仿驰名商标的方式注册商标,最为典型的是将国内、国外的驰名商标做为后缀或前缀,例如××鳄鱼、华伦天奴××。傍名牌其实是非常老套的,目的就是使消费者造成混淆,误以为就是名牌或者与名牌有关系。这样的一种商标申请思路还很有市场,因为普通民众的识别能力有限,傍名牌者往往能靠这种方式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打开市场。虽然我们可以找到傍名牌者自己傍成名牌的例子,在现在的市场法制环境下,这种方式绝不是一个正规公司长久的做法。“浙江鳄鱼”将自己也傍成名牌时,遭到了起诉,自己辛苦培育的商标付之东流。一旦消费者识别傍名牌的行径将造成很恶劣的影响,让人痛恨,这种傍名牌行为本身就是商标侵权行为,而且现在打击非常厉害,为公司长久计这种方式不值得做。2、傍名人,就是用名人的姓名或其谐音字注册商标,例如 用“泻停封”(谢霆峰)作为止泻药的商标,用“本拉灯”(本·拉登)作为灯饰的商标等。最近有一件事情闹得挺热闹,文艺界有个叫雪村的,他的名字被用来注册为避孕套的商标,据说他很生气,准备起诉申请者、使用者。傍名人如果直接用名人的名字注册商标,这将因为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该商标即使被注册还是会被撤销,所以不能直接用名人的名字,至于用名人的谐音,而且这些谐音还能找到对应的意义,是可以注册的,但是如果名人在商标申请阶段提出异议,该商标将最少在四年内也很难获得注册,即使获得注册,几年以后该名人可能早被公众遗忘,该商标也失去了其名人效应,反而留给别人笑柄,所以傍名人的做法也不可取。3、傍热点,用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名字注册商标。近年来商标领域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每逢发生重大事件,总能听到有人申请注册与之相关的商标,如台风“麦娜”闹得动静很大,“麦娜”被抢注,“神五”上天后,“神五”马上被注册为商标……傍热点有个很早的典型——“宇宙”牌香烟,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某一年春节晚会上,相声演员马季表演了一个节目,向大家推销“宇宙牌”香烟,这个牌子的香烟当时并不存在的,东北有家烟厂马上申请了“宇宙”牌香烟,并实际用于香烟上,这是大概是最早的傍热点,大家可以问问现在知道这种烟的人有多少?傍热点和傍名人一样,今天的热门人物、热点事件,等到两年后商标注册下来,早就被公众遗忘了,所以这类商标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不会有什么价值。商标就象给孩子取名字,各商标申请人自己对商标的有各自的寄托,是有文化内涵的,不是猫三狗四随便叫的。现代人浮躁,本身文化程度不足,很难给商标取个象百年老字号那样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商标来。上面这些方式基本不可取,甚至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是侵权行为,不值得那些真正想做事业的人可以借鉴的方式。其实商标也有其规律性,商标可以分成四类:臆造商标、任意商标、暗示商标和叙述商标。臆造商标是由臆造的词(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词)组成的商标,因为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词,所以这种商标与任何商品或服务都不会有联系,例如海尔集团的商标“海尔”;任意商标的名字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如“苹果”是一个常用词,不能用作苹果本身或水果的商标,用于asp.cn/" class="0d50cafe475060ed wordstyle"电脑的商标,便与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无关;暗示商标虽然暗示了商品的特点,但因具有想象力而不是直接叙述,故仍可作为有效商标,如“洁尔阴”用作妇女用清洗液的商标,虽然暗示了商品的一定特点,却并没有直接指明效果是多么的好,仍是一个有效商标;叙述商标则直接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商标,如“永固”用作锁具的商标,直接叙述了锁的特点——牢固,并且明显带有夸大的成分,即使确实牢固,也不可能永远都牢固。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别性,用来区别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必须具备最起码的属性,即具有显著性,越具有显著性,区别的功能就越强。四类商标中臆造商标的显著性最强,任意商标与暗示商标次之,叙述商标最弱(有人可能对这话纳闷,这涉及到商标的理论,本文不阐述)。世界各国均规定叙述性的商标缺乏显著性,不被允许用来注册商标,但我们恰恰最喜欢用的就是叙述商标,恨不能用世界上最为绚丽的词汇,最能表达商品功能和用途的词来注册,有个洗涤用品注册了“奇强”,想告诉世人该用品的洗涤能力奇强。第二喜欢的是暗示商标,第三喜欢的是任意商标,人们最少关注的是臆造商标,我们的喜好刚好和商标的显著性相反,这也充分表明我们对商标制度了解的程度之低。在这四类商标中,我们最喜欢的叙述商标现在基本被法律禁止注册,暗示商标受到极大的限制,任意商标的好名字早已经被其他人注册了,找到自己满意的,需要反复查询,时间和经济成本都很高,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将目光放到最有显著性的臆造商标上?一个好的臆造商标能比普通商标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更容易提高知名程度。臆造并不是胡乱去造一个从来没有的词汇就用来注册商标,我们来看一些比较好的臆造商标,从中可以发现一些好的臆造词汇的方法:1、将行业相关的外语单词音译成现实中没有的,但可以赋予一定的字面意义,符合中国人习惯的中文词汇。如有家珠宝公司将英文单词diamond(钻石),音译成“戴梦得”,是极佳的臆造,字面意义可以解释为“本公司生产的珠宝,你梦中都想戴上”,对于珠宝业这种翻译极为贴切。翻译外语单词,音译,意译都无拘束,关键是翻译成中文后的字面意义。2、可以将叙述性名词的外文意思译成中文。比如“最好”因为叙述性太强,肯定不能获得注册,但是如果将其英文单词best翻译成中文注册就不一样了,best被很多公司翻译后当商标使用,其中有一个译成“必思得”,作为一个商品商标使用还是非常好的商标。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海信公司,其商标“海信”,英文意义是高度清晰的,如果用“高度清晰”作为商标用在电视机上,因为夸大功能,按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是不可能获得注册的,但是音译成“海信”这个却被培育成我国驰名商标。3、我们一般提倡公司的主商标应当和公司的商号保持一致,但是当人们想到要一致时却发现已经被别人抢注,我国著名的联想就遭遇在国外被抢注的厄运,不过联想毕竟是联想有好招化解,将中文译成没有意义的外语单词,将联想注册为“Lenovo”,这个并没有意义的词。4、将公司商号用中文的拼音来注册是比较常见的方式,看起来显得很原始,不赶潮流,于是这样的办法出现了,将公司的中文拼音按外文的形式拼写,读音相当于中文的音,比如“红豆”集团的就将红豆的拼音变为“hodou”。5、根据行业的特点,从自己的企业宣传口号中精练出一个新造的词汇,例如上海朵彩彩棉服饰有限公司的“朵彩”就是从“棉朵如云,颜若彩虹”精练而来。以上列举的方式仅仅为开阔臆造商标的思路,当然还有很多很好的臆造商标的方法,留待大家进一步去开拓。

什么是傍名牌?

沈阳方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你解答:傍名牌是二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现象,主要是指借用或摹仿知名企业的知名商标、字号、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商誉,造成市场混淆,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什么是“傍名牌”?

极力模仿著名的商标,或者将自己装扮成著名商标的样子,或者想尽其他办法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国外知名产品,业内人士称之为”傍名牌“,这种现象在服装业尤为突出。“卡丹”到处有,“狐狸”满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这形象地描绘出了当前知名品牌被”傍“的现状。 名牌的几种傍法 第一种:打“擦边球” 打“擦边球”就是模仿著名商标,使消费者误认是著名商标而购买。对于文字商标将一些著名品牌加上前缀或者后缀,例如将“华伦天奴”,加上前缀变成×ד华伦天奴”,加上后缀,“华伦天奴” ××。实际上,世界品牌有前缀后缀的并不多,即使有,也是一般人所熟识的几个。 对于图形商标,处心积虑地在细枝末节处处精心筹划,而使消费者莫辩真假。比如“老人头”的头像上皱纹是三道还是两道?“鳄鱼”的鳄鱼嘴朝左还是朝右?“梦特娇”的花瓣有几瓣?恐怕没有几个人能清楚知道。 现在 打“擦边球”的人一般会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就是将模仿的商标注册,图形商标注册时间与著名的商标根本不同,可是使用的时候,加上颜色就非常接近了,如果是文字商标,同时注册几个,拼起来使用时就构成一个完整的著名商标…… 第二种 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商号 这种“傍名牌”,就是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比如将著名的名牌“啄木鸟”中文商标注册为“九江啄木鸟……公司”、“深圳啄木鸟……公司”、“上海啄木鸟……公司”等。然后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在专卖店的装潢上大胆模仿著名商标的专卖店,在被行政机关查处的时候理直气壮地说:“我使用自己公司的名称还不行吗?”,玩得更高明的是在国外或香港将著名的商标注册为自己商号,更让消费者真假莫辩。 商标注册全国都要来北京,大家都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局是不会注册的,如果你用著名的公司名称注册为你的商标也是不能注册的,这叫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但是你用著名的商标注册为你公司的商号却非常容易行得通,因为全国每个县区都可以注册公司,这些县区的资料并不同进行连网,所以你在A县注册了“A县啄木鸟……公司”,在邻近的B县也可以注册到“B县啄木鸟……公司”。 实际上世界上很多著名的品牌和公司的名字是不一致的, 第三种 “海归壳派” 通过国际注册公司在海外注册公司和申请商标,使消费者认为这是国外的公司生产的,是国外的品牌,但是企业的产品仍然在国内生产和销售。这种品牌都号称在海外有研发机构,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国内生产和国内工艺,产品的品质、工艺、设计等,将自己装扮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公司和外国品牌,但是与其宣称的品质大多是不相符合的。 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其他著名的商品,只是利用国人国外的品牌就是比国内的品牌好的心态。给产品取个洋名,套上海归的壳,以期获得好的销售。据说北京的“伦敦雾”、上海的“奥德臣”、广州的“维拉尼诺”都属于“海归壳派”。 第四种 自己“监制”国际品牌 广州市工商部门就根据举报查获了这样一起“傍名牌”的案件。位于环市西路越秀区的一家时装店内,公然悬挂有“法国华伦天奴服饰(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制”的牌匾。 自己生产的产品,打上某某监制,似乎给人品质保证的感觉。为了拉近自己与知名品牌的关系,一些经营者甚至自己亲自“监制”国际名牌。具体做法是在香港等地先注册一个名称和一些国际名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打上由这家公司监制。

傍名牌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傍名牌是一种侵权行为。

冒充名牌以次充好,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傍名牌的法律规定

第一种傍法打“擦边球”,可是“擦边球”不管怎么打,核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极力模仿使自己看起来就是著名的商标,要使消费者误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而模仿的核心就是模仿标识和包装,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打“擦边球”者会申请的一些与著名商标相近的商标,很快会拿到受理通知书,利用受理通知书就可以使用,等被驳回,还可以对驳回提起复议申请,这样就可以“合法使用”两三年了,有的商标可以侥幸获得注册。但是有始终绕不开的问题,就是模仿著名商标的标识,仅此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侥幸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将被撤销。如果通过注册商标拼接成著名商标的样子,实际上是不正当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将因为使用不当,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二种傍法,表面看似乎挺高明,甚至给行政机关的查处出了难题。其实对于此类现象有多部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第五条明确指出:“前条所指混淆主要包括:……(二)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任何违背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将受到打击,法律没有规定,以后肯定会有的。这种傍法按现行的法律规定也是违法的,后果是企业的名称可能被撤销,另外因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第三种、第四种傍法,有人看法与广州市工商局不同,他们认为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的规定。监制公司是合法注册并存在的,法律并不能禁止该公司进行监制,而且他们完全可以将生产厂家的质检人员装扮成监制单位的监制人员,说他们欺骗消费者都谈不上。这种行为法律是不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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