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浮动抵押(动产浮动抵押在民法典多少条)
电话:18514096078
今天给各位分享动产浮动抵押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动产浮动抵押在民法典多少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哪位大神能帮我举一个动产浮动抵押的例子?
例子如下:
甲公司主要生产汽车。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7.1借款到期,甲公司用在生产线上的半成品车辆作为抵押,并于5.1当日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权于5.1合同生效时设立)。6.1该批车辆完工了,丙以合适的价格买下了其中一部分生产完工的车辆,并且货款已支付。
而甲公司并未将此事告知乙公司。此时,不管乙公司是否已对抵押进行了登记,都不能再向丙公司要回这部分车辆了。因为丙公司满足了(合理价款,已付款,已交付)三个条件,规定无论是否登记抵押权,都不能对抗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第三人,而且不管这个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
等7.1借款到期时,浮动抵押"结晶"时,也就是抵押物特定化时,乙公司才享有对剩余车辆的处置权。
动产浮动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强制性登记,但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即动产抵押的生效采意思主义。即,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为合同生效(形成合意),若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普通个人可以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吗
普通个人不可以设立 动产浮动抵押 。但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抵押 ,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 债权人 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什么是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有如下特点:
第一: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
第二: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
第三: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
关于动产浮动抵押?
以登记为准,而非签订时间为准。都登记的,登记在先的动产浮动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动产浮动抵押和动产浮动抵押在民法典多少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