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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交易(债券交易时间)

2025-10-09 23:11:5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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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债券交易流程

;     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 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经纪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1.1 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

      ——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1.2 开立帐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帐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产的帐户有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现金帐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帐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帐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帐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然后由证券商转存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帐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帐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2 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一般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的必经程序,也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2.1 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投资者发出委托必须与证券公司的办事机构联系,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填写“委托单”,将投资交易债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开户类型、交割方式等一一载明。而且“委托单”必须及时送达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中的驻场人员,由驻场人员负责执行委托。投资者办理委托可以采取当面委托或电话委托两种方式。

      2.2 委托方式的分类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当日委托和多日委托

      ——随行就市委托和限价委托

      ——停止损失委托和授权委托

      ——停止损失限价委托、立即撤销委托、撤销委托 ——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3 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客户委托并填写委托说明书后,就要由其驻场人员在交易所内迅速执行委托,促使该种债券成交。

      3.1 债券成交的原则 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叫竞争原则。这种竞争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3.2 竞价的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的方式包括口头唱报,板牌报价以及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三种。

      4 清算和交割

      债券交易成立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这就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4.1 债券的清算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同一证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国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一般在交易所当日闭市时,其清算机构便依据当日“场内成交单”所记载的各证券商的买进和卖出某种债券的数量和价格,计算出各证券商折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的净额以及各种债券相抵后的净额,编制成当日的“清算交割表”,各证券商核对后再编制该证券商当日的“交割清单”,并在规定的交割日办理交割手续。

      4.2 债券的交割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普通交割日是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办理券款交割手续;约定交割日是买卖成交后的15日内,买卖双方约定某一日进行券款交割。

      5 过户

      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过户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基本程序包括:

      5.1 债券原所有人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应领取并填过户通知书,加盖印章后随同债券一起送到证券公司的过户机构。

      5.2 债券新的持有者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向证券公司索到印章卡,加盖印章后送到证券公司的过户机构。

      5.3 证券公司的过户机构收到过户通知书、债券及印章卡后,加以审查,若手续齐备,则注销原债券持有者证券账上机同数量的该种债券,同时在其现金帐户上增加与该笔交易价款相等的金额。对于债券的买方,则在其现金账户上减少价款,同时在其证券账户上增加债券的数量。

债券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1、开户:向证券公司提供基本信息,确定合同有效期后进行开户;

2、委托:开户后,要进行上市交易,投资者还需与证券公司办理委托;

3、交易:接受投资者委托后,证券公司应及时执行委托完成债券交易;

4、清算:证券公司计算确定应交债券数量和金额;

5、转让:债券成交办理交割手续后完成债券转让。扩展资料:

债券是什么

债券是为筹集资金,政府、银行等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发行并承诺按期偿还本息的证券。债券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债务证明。债券的利息一般是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率证券。债券收益率通常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但并不完全是债券票面利率,主要由买卖价格决定。比较典型的政府发行的债券是国债,特点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还款有保证,基本没有风险,安全性高

债券的现货交易是指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款时,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按照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和债务凭证。

二、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有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

(1)现货交易

也称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都感到满意,并可在交易后立即,或在短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发行人与购买人达成交易时,约定发行人必须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从购买人手中回购此前卖出的债券,并按约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交所和上交所都有债券回购交易,但只允许机构法人开户,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

1.债券回购交易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进行交易申报,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回购指令必须向证券账户申报,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与证券账户实时最高融资金额进行比对。融资需求超过证券账户实时最高融资额度的,为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融资交易申报与融券交易申报进行撮合,当回购交易完成后,交易所主机对应的交易金额将实时从对应证券账户的最高融资金额中扣除。

(5)交易数据发送——T日收市后,交易所将回购等证券交易的交易数据发送给结算公司。

(6)标准凭证会计——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凭证会计。证券账户提交的质押券转换成标准券的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的,为“标准券欠款”,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者进行扣款。(由于前端监控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者和投资者“违约”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的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违约”。)

(7)清算结算——清算公司以清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交易的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进行清算,计算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应收或应付净余额,在T+1流程中办理资金结算。

在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将根据当日结算公司提供的回购到期日数据,为相关账户增加相应的融资金额。融资方可以在融资额度内回购新的融资,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于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以用来偿还到期的回购款。

2.交易方式:

在卖出债券的同时,债券持有人与买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后以一定价格回购债券。投资者在上证所市场回购国债,必须选择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的指定交易协议。在上证所市场回购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可以直接委托其回购公司债券,无需申报“回购登记”。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一手(一手=1000元标准券)。

(2)估值单位:到期基金年收益率(%),报价时省略百分号(%)。

(3)价格变动单位:0.005或其整数倍。

(4)每次申报的限额:最低申报限额为100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五)申报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三)期货交易

债券交易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交易,然后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照期货合约规定的价格进行交割和清算的交易。目前深交所和上交所不开通债券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流程:

(1)期货交易者在经纪公司进入开户程序,包括签署授权经纪公司代为买卖合约和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书。经纪公司获得授权后,可以根据合约条款和客户的指标办理期货交易。

(2)经纪人收到客户指令后,应立即通过电话、电传或其他方式通知经纪公司在交易所的代表。

(3)经纪公司的交易代表将收到的订单加盖时间章,即发送给交易大厅内的退出代表。

(4)现场和非现场代表将客户指令输入电脑进行交易。

(五)每笔交易完成后,场内和场外代表应将交易记录通知场外经纪商,并告知客户。

(6)当客户要求平仓期货合约时,应立即通知经纪人,由经纪人电话通知交易所内的交易代表,通过场内和场外代表对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同时通过交易计算机进行清算,经纪人将套期保值后的净损益报表发送给客户。

(7)客户短时间内不平仓的,一般以当日交易所结算价每日或每周结算一次。如果账面出现亏损,客户需要临时弥补亏损余额;如果有账面盈余,券商会把利润差额补给客户。直到客户平仓,才结算实际盈亏。

债券交易规则

1、债券实行T+0交易,买入的债券当天就可以卖出,交易费用需要收取成交金额的0.02%,最少为1元;2、“每百元面值的价格”是债券交易的计价单位,最小的价格变化单位为0.01元(沪)/0.001元(深)人民币;3、债券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申报数必须为10或10的整数倍张,最大不超过10万张

拓展资料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

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多项禁止性行为,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道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收益率

如广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产品是否代扣税、广告中的收益率是税前收益率还是实际收益率。

债券交易指南

;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根据国债发行公告,无记名国债及记帐式国债均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公开发行。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上市国债发行认购办法与股票有区别。

      国债采用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两种方式。

      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挂牌卖出,各会员单位自营或代理投资者通过交易席位申报认购;

      合同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定分销合同进行分销认购。

      ☆申购帐户

      深、沪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

      申购代码

      深市:1016**或1017**

      沪市:751***

      申购价格

      挂牌认购价格为100元

      申购单位

      以“手”为单位(1手为1000元面值),为1手或其整数倍。

      申购费用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操作要点

      (1)投资者认购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经过证券商委托;

      (2)投资者认购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通过深、沪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

      (3)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例如,2001年记帐式(十五期)国债上网发行申购代码101620指“长城证券”挂牌分销的国债,即投资者作为买方认购的是“浙江证券”作为国债卖方的当期国债。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如101620转为100115。

      (4)上网申购发行的国债申报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为1000元面值)。

      (5)采用挂牌分销方式认购国债的委托、成交、清算等手续均按交易所业务规则办理。

      (6)投资者办理交易所上网发行国债的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

      (7)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债,其债权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国债,必须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国债的托管手续,并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上市后,方可委托该证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上进行国债现货交易。

      ☆委托交易

      国债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程序

      国债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投资者要参与证券交易所国债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易。

      2.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或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委托交易。

      4.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的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5.清算交割过户:T+1日,完成国债交易的清算交割与过户。

      ★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

      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

      ★委托买卖

      单位

      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限制

      ★申报撮合方式

      正式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的方式,并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行情报价

      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申报上限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交易清算

      债券结算按T+1方式进行

      ☆开市价

      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

      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上市首日申报竞价规定

      深交所上市国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发行价)上下各150元(即15000个价格升降单位),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后成交价上下各15元(即1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上交所上市国债无此项限制,但是,国债上市首日开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当日行情显示该国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第二天起采用连续竞价交易。

      ★申报

      价格限制

      上市首日后,每次买卖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成交价上下各5元(即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证券代码

      深市:国债现货的证券编码为:“1019+年号(1位数)+当年国债发行上市期数(1位数)”,证券简称为“国债+相应证券编码的后三位数”;但自2001年十五期国债开始,深市国债现货证券编码为10****,中间2位数字为该期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

      沪市:国债现券代码为01****,中间2位数字为该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2000年以前国债现券代码00****。

      注意事项

      (1)记帐式国债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相应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无记名国债在卖出交易前,投资者必须将无记名国债拿到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托管手续,然后在其所指定的证券商处进行交易。买入无记名国债后,投资者需要时,可通过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提取实物券手续。

      (2)国债现货交易以“手”为单位,一手等于1000元面值。国债现货交易,每笔申报以一手为最小单位,每笔申报以不得超过一万手为最大单位,国债现货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

      (3)国债现货交易实行“T+1”资金清算,投资者与所指定的证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1:债券现货交易

      (1)买入债券 您可直接委托证券商,采用证券帐户卡申报迈进,买进债券后,证券商就会为您打印证券存折,以后即可凭证券存折再行卖出。(如果您买的是实物债券,需要提取的话,证券商就会按有关债券实物代保管业务的规定办理提券手续并交给您。注意,记帐式债券不能提券。)

      (2):卖出债券 对于实物债券,在卖出之前您应事先将它交给您开户市的证券结算公司或其在全国各地的代保管处进行集中托管,这一过程您也可委托证券商代理,证券商在受到结算公司的记帐通知书后再为您打印债券存折,您就可委托该证券商代理卖出您所托管的债券。对于记帐式债券,您可通过在发行期认购获得,再委托托管证券商卖出。

      2:债券回购交易

      (1)回购交易[卖出债券à买回债券] 您和买方签订协议卖给他债券,拿对方的资金去做其他预期年化收益更大的投资,您只需按商量好的预期年化利率支付给他利息,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买回来。

      (2)逆回购交易[买入债券à卖回债券] 您和卖方签订协议买入他的债券,卖方按商量好的预期年化利率支付给您利息,您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卖回给对方。

      回购协议的预期年化利率是您和对方根据回购期限、货币市场行情以及回购债券的质量等因素议定的,与债券本身的预期年化利率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种有条件的债券交易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资金借贷,一般来说,回购交易是卖现货买期货,逆回购交易是买现货卖期货。

      3:债券期货交易

      当您估计您手头的债券其价格有下跌趋势,您又不太确定即不想马上将债券转让出去,但是您又想将这个价格有可能下降的风险转让给别人;或者您估计某种非您持有的债券价格将要上涨,您想买进,您又不太确定即您不想马上就将该债券买进,但是您又确实想得到这个价格有可能上涨的预期年化收益,您可通过委托券商来给您和买卖对方进行撮合,双方通过在期货交易所的经纪人谈妥了成交条件后,先签订成交契约(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按照契约规定的价格,约定在您估计的降价或涨价时间之后再交割易主,这样您就达到了您的预期目的。当然,情况和您估计的相反时,您就不能等到交割的那一时刻了,您可在期货到期前的任一时间上做两笔金额大致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来对冲了结。

      4:债券期权交易

      正如您所知,期权交易是一种选择权的交易,双方买卖的是一种权利,也就是您和对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某一时间内或某一天,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债券,而预先达成契约的一种交易。具体做发是:您和交易对方通过经纪人签订一个期权买卖契约,规定期权买方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有权按契约规定的价格、数量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债券;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取得契约,这时期权的买方就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行情,决定是否执行契约,若市场价格对其买入或卖出债券有利,他有权按契约规定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出售债券,期权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 若市场价格对其买入或卖出债券不利,他可放弃交易任其作废,他的损失就是购买期权的费用,或者是把期权转让给第三者来转嫁风险。期货交易又有买进期权、卖出期权和套做期权三种。

      需要指出的是,期货、期权的实际交易操作比理论上的想象还要复杂的多,如它俩都有多头准套利、多头纯粹套利;空头准套利、空头纯粹套利,还有组合投资和套期图利等等。不过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必要去掌握它,因为期货、期权的每一笔交易量都很大,我们一般的家庭或个人投资者是无法承受的。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债券交易规则

      我国债券交易须到指定的专营证券业务的金磁机构进行,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和各类证券公司(或证券业务部)。与此相对应。债券交易市场主要分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场内)和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场外)。各国证券主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对债券交易都制定有严格的彼券文易规则,但因各自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各国及各证券交易所间没有都适用的债券交易规则,然而它们在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基本内容等方面都是基本相同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1。交易对象。上交所债券交易对象为全部上市债券。

      2。定单的最低倾。上交所债券交易定单应符合:1证券商申报的买卖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2债券每1000元面领为一个交易单位。简称为“1手”。委托人委托买卖债券的数撅,应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其倍数的整数委托。

      3。大倾交易界定。上交所债券大级交易界定为:1债券在100万元面值以上,为大撅交易。8大宗文易于每日闭市前1个小时在本所指定的地点进行,如部分成文后所余金撅低于大宗交易的起点金额数,则于次日转为一般交易。

      4。交易时间。上交所债券交易时间为:1每周一至周五。每市上午9点半至11点半,后市1点至3点。法定假日闭市。2如本所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证券主管机关核准。

      5。报价。上交所债券报价规定为:1每个普业日开市后,某种彼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债券的开盘价。2委托买卖债券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3证券商申报的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

      6。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上交所债券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为:1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文。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2大宗债券交易双方之签约方式。该所另有规定。3在交易所主机交易系统接受买卖申报并成交后,由交易席位上的终端机发出成交信号。有关各方须立即到中介经纪人处在“场内成交单”上签盖印章,并取回回执联0

      7。交易类别。上交所债券交易分为:1当日结算交易。指交易当日即可结算的交易。2普通交易。指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含成交当天,遇法定假日顺廷),成交各方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3约定日交易。指自交易合同签约日起15天内,成交各方按约定日期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8。交割物。上交所债券文易的交割物规定为:1办理价软交割时,应付价款者,将交割款项如数开具划帐凭证至上交所在业务部的帐户,由上交所清算部送达业务部划帐;应收价款者,由上交所清算部如数开具划帐凭证。送交业务部办理划拨手续。2办理证券交割时,应付证券者,将应付证券如数送至上交所清算部;应收证券者,持上文所开具的“证券交创提领单”,自行向应付证券者提领证券。3对前条文割规定,收、付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9。差价限侧。上交所可根据浦要。规定证券买卖每日市价波动应在前一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之内,否则将停止交易(称之为涨停或跌停),并报证券主管机关备案。

   

债券如何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债券如何交易?有哪些交易规则?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债券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交易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办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下列名词在本规则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

(二)交易成员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可进行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

(三)债券交易指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债券买卖是指交易成员以商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四)交易系统是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拆借中心”)管理运作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数据通讯系统和通讯网络。

第三条 交易成员在债券交易中要遵循自愿、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成员自主报价、自选对手、自行清算、自担风险。

第四条 拆借中心为交易成员的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第二章 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条 交易系统的营业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六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不得展期。

第七条拆借中心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种要素公告交易券种的挂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

第八条 债券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十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一万元。

第三章 交易程序

第九条 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第十条 交易成员的自主报价分为两类: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是指交易成员为得到其他交易成员的询价,对市场作出的不可确认成交的报价。

对话报价是指交易成员在询价中向交易对手作出的对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第十一条 格式化询价是指交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化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规定所作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十二条 确认成交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对手方确认后成交,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

第十三条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的双方可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替向对手方报价。超过规定的次数仍未成交的对话,须进入另一次询价过程。

第十四条 交易成员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认成交即生效,交易成员不得再作修改或撤销。

第十五条债券交易成交确认后,由成交双方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单。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成交价格、券面总额、成交金额、交割日、对手方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利率、回购期限、券面总额、成交金额、到期还款金额、首次划付日、到期划付日、对手方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第十六条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是确认债券买卖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与交易成员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是确认债券回购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若交易成员对成交通知单的内容有疑问或歧义时,以交易系统的成交记录为准。

第十七条 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采用“T+0”或“T+1”的方式,交易成员双方自行决定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银行间债券交易中“T+0”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T+1”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债券回购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必须在同一日进行。债券结算按《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行)办理,资金清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交易信息

第十八条 拆借中心向交易成员发布以下信息:

(一)按券种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买卖的收盘价、加权平均价、当日交易的开盘价、最高、最低、最新成交价、加权平均价、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二)按各期限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收盘利率、当天债券回购的开盘利率、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以及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三)交易成员的市场公告;

(四)交易成员授权公开的信息;

(五)交易成员违规情况的通告;

(六)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其他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 拆借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交易成员债券交易的资料。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则认定的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有:

(一)违反操作规程,破坏交易系统;

(二)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三)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四)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拆借中心可根据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处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交易成员和直接责任人,拆借中心除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须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并通报中央结算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以暂停交易成员资格和取消交易成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凡交易成员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拆借中心将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员应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具体方式和标准由拆借中心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交易成员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间债券交易应急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