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音集协是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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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音集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音集协是什么单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ktv歌曲知识产权怎么代理
- 2、音乐维权,你必须要知道的几部法律法规
- 3、点歌机下载云歌曲侵权吗
- 4、7年倒闭6万家,曾经的年轻人聚会圣地,为什么如今无人问津了?
- 5、ktv导入不了歌单
- 6、音集协会起诉ktv合法吗
ktv歌曲知识产权怎么代理
得找有音乐版权的公司或者机构去合作。
KTV产权是一趟浑水,利益瓜葛太多,都想挣这个钱,无本生意嘛,刚实施这个版权费的时候,是举步维艰,后来文化部成立了音集协,音集协又授权广州天合公司进行代收,金额分成,KTV缴费之后会获得一块歌曲版权授权使用许可证,这样了就是合法的。现在KTV行业都是排斥这个收费的,原因两点,首先,收费太高上海广州那边应该是按按照开房率,每间房提5毛到一块,然后就是花了钱没有相应的服务,只管收钱不给场所提供歌曲更新服务,业主还需要单独花一笔钱进行每月曲库更新。
让他们授权给你用。不要以为你购买了VOD商的点歌系统就能直接用里面的音乐,这样是会侵权的。你还得缴版权费给音乐版权方才不会侵权。另外,你得找曲库量大的机构进行合作,目前曲库量最大的应该就是天城文化了,按“点播计费”。他们提供超过14万首正版曲库服务,计费公平透明。
音乐维权,你必须要知道的几部法律法规
做音乐,离不开音乐版权的保护与维权,这几部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国内音乐版权的所有环节,你可以不熟悉,但需要知道!
中国 是大陆法系,与欧美国家的欧美法系,在法律法规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很多法规制度是借鉴国外制度制定,虽有相关规定,但并不够细化。
不过,中国也加入了著作权 国际公约 组织,对著作权的保护,也能形成一定的完善。
中国的音乐版权工作,目前主要依据以下几部法律法规,几乎所有与音乐版权相关的工作,都是围绕这几部法律法规展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修订)》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5、《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
7、《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年修正)》
法规全文:
(↓ 长按 拷贝 下面的链接,在浏览器中 粘贴并打开 ↓ )
生效日期:2010年4月1日
主要界定著作权的归属、权利的保护、著作权的使用、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是中国音乐版权维权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13修订)》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主要修改: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修订)》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该条例是 互联网音乐维权 的主要依据之一。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08年7月22日
做歌友会、巡演等活动报批的主要参考。
5.《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09年10月1日
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016年修正本) 》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02年2月1日
7.《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法规全文:
生效日期:2005年3月1日
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音乐有关的主要是两家: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音著协),主要负责词曲版权及相关的表演权(公播、现场演出)等;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主要负责音像制品,比如卡拉ok)。
在音乐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方面,我国已经加入的主要有:
1.《伯尔尼公约》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于1886年在瑞士首都伯尔尼签订,于1887年生效,由缔约国组成伯尔尼联盟。我国是在1992年10月15日正式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主要保护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的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以及作者身份权等权利。
2.《世界版权公约》
该公约是在1952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我国是在1992年10月30日正式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主要保护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电影作品、绘画作品、雕刻作品和雕塑作品复制权、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翻译权。
3.《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制品公约》
( 简称唱片公约)
该公约于1971年在日内瓦签订,1973年生效。我国是在1993年4月正式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主要保护表演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以及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
点歌机下载云歌曲侵权吗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诉北京世纪优冠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销售优冠点歌机的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一并被诉。音集协认为,世纪优冠生产的优冠数字机顶盒(点歌机)中内置了数千首音乐电视作品
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诉北京世纪优冠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销售优冠点歌机的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一并被诉。音集协认为,世纪优冠生产的优冠数字机顶盒(点歌机)中内置了数千首音乐电视作品,主要供家用和商用KTV点歌使用,其中包括数量众多的由音集协管理的作品,但却未经授权,且未向音集协支付报酬,侵犯了音集协的复制权。而大中电器作为经销商,则构成了销售侵权复制品,同样属于侵权行为。因此,音集协的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的销售商在进货时必须弄清销售的内容产品如软件、歌库是否已获得合法授权,如果没有,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风险。音集协通过公证方式于2009年4月30日购买了侵权设备,并于2009年5月分别致函优冠和大中电器,要求协商解决。但截至起诉之日,涉案产品依然在大中电器城销售。因此,音集协将优冠和大中一起告上了被告席。音集协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打击点歌机使用盗版曲目的侵权行为,协会将根据侵权厂商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维权手段。目前,音集协已对北京各大电器城的侵权卡拉OK点歌机进行了证据保全,如果侵权商家及厂家不及时与协会进行协商解决版权许可问题,音集协将陆续对各侵权单位提起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优冠只是协会大批诉讼中的一家。此外,音集协对深圳、广州、昆明等城市的点歌机市场情况也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已对一批侵权厂商提起了行政投诉。
7年倒闭6万家,曾经的年轻人聚会圣地,为什么如今无人问津了?
文 财图说
编辑 财图说
根据天眼查上面的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3月,我们国家现存的KTV企业仅剩6.4万家,相比于2015年的12万家, 几乎腰斩 。
而这仅剩的6.4万家,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强撑,由于投入了巨额成本,即使生意每况愈下,也不能说放弃就放弃。
不少的KTV为了自救,选择将自营的 “下酒菜” 送上外卖平台,可惜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买账的消费者并不是很多。
而最令一众KTV老板担心的还是,曾经作为消费主力的80后、90后已经果断的抛弃KTV了。根据央视 财经 报道, 由于疫情影响, 娱乐 业受到的影响极为严重。
KTV也渐渐成为了中老年人休闲 娱乐 的最佳场所,他们不需要歌曲有多新,还会自带食物和水,随便买个低价下午场的团购,一唱就是一下午。
这种消费方式,令那些投入上百万、上千万成本的KTV, 几乎无法产生任何的盈利空间。
没了年轻群体的高消费,仅靠中老年的节省式唱K,KTV连租金都收不回来,加上疫情影响,似乎就只剩破产这一条路了。
从曾经的火爆,到如今的落幕,KTV的离场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时代选择了赋予你辉煌时,不会告诉你; 时代想要抛弃你了,照样也是一声不吭。
时代可真像是个渣男啊!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由于受到美国嬉皮士风格的影响,日本青年非常痴迷音乐。
于是,身为伴奏乐手的 井上大佑 便发明了一个带有麦克风的伴奏机器,只要投入硬币,就能播放伴奏。
这便是第一代卡拉OK,所谓卡拉OK是中国根据日语发音翻译过来的,真正的意思是 “无人乐队伴奏” 。
这个发明实在是太令日本人满意了,尤其是那些上班族,吃完饭就喜欢去酒吧,边喝酒便将钱币投入到卡拉OK机里面唱歌。
很快,卡拉OK的风潮从日本传到了中国台湾。
台湾省的那些人民觉得公开唱歌容易放不开,于是有推出了包间形式的卡拉OK,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私密化。
之后卡拉OK机又传去了中国香港和大陆,不得不说,亚洲人在爱好方面都是极为相似的,这种唱歌方式传到哪里,就在哪里大火。
八九十年代传到内地,因为那时候大家的并没有太多的 娱乐 生活, “内卷”现象 也还没有出现,每天下班后有大把时间,面对卡拉OK这种新型 娱乐 方式,大家的接受度还是很高的。
那时候卡拉OK开设都比较简单,多是在烧烤摊、啤酒摊旁边的卡拉OK歌厅,虽然当众一展歌喉有些羞耻,但可以先喝点酒再唱嘛,毕竟大众歌厅这种价格适宜,普通人也能接受的了。
于是,作为继旱冰场、录像厅、台球厅之外仅有的 娱乐 活动,卡拉OK首先吸引到的消费主力,便是随处可见的小混混。
成为了小混混们的聚会主要场所之后,那时候的卡拉OK歌厅在大部分普通人的心里,并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但毕竟是一个兴起的 娱乐 方式,随着卡拉OK设备的越发完善,改革开放之后港台流行音乐的火速蹿红,很快就有资本方注意到内里存在的商机。
要说真正将卡拉OK带入正规化,全面普及化,还得是从台湾省漂洋过海来到内地的 量贩式卡拉OK品牌——钱柜。
钱柜创始人刘英 ,早期是做录像带和光碟生意的,为了提高销量,他还专门腾出了一个包间,提供试听、试唱服务,测试产品质量和效果。
没想到,来店里试用的人特别多,真正买的人却没几个,从中他又看到了新的商机,既然大家都喜欢试唱,那就将MTV和卡拉OK结合起来,让大家看着画面,听着伴奏,唱个够吧。
就这样,KTV诞生了。
1995年初,钱柜在上海静安开设了内地第一家门店,之后两年又分别在黄浦和卢湾开了第二家和第三家。
所谓的“量贩”也是从日语中音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大量批发,量贩KTV改变了最早卡拉OK按歌曲收费的方式,改为了按小时计费。
没有了莫名其妙的服务费,运营相较从前正规了许多,所有东西明码标价,场地更加的具有私密性,环境也变得 健康 了许多,这样的KTV对于年轻人产生了极大的吸引了。
可以说,钱柜的出现,刷新了人们对于卡拉OK的认知,它不再是小混混的主要聚集地,也没有了那么昂贵的消费费用 ,甚至还开创了吃喝玩乐一条龙的商业模式 。
钱柜内设自助购物超市,想要吃什么可以直接从超市买,然后和好朋友一起在包间里边吃边唱,凭借新颖的量贩式KTV模式,更加全面的曲库,优质专业的音响设备以及贴心的服务,豪华的包间。钱柜不光俘获了年轻人的心, 还成为了KTV行业的标杆,如今的KTV大部分依旧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
在钱柜的鼎盛时期, 随便一个门店的营业额就能破千万 ,天天爆满不说,甚至在VIP包间内还能看到很多大牌明星,于是在之后,只要钱柜开新门店,位置绝对会选择在城市里最繁华的地段。
眼看着钱柜挣得盆满钵满,如此暴利的行业自然不缺乏商家涌入,似乎是在一夜之间,KTV出现在各大城市,什么金柜、银柜这类的山寨KTV比比皆是。
在包间里放声歌唱成为了当时最为流行的 娱乐 活动,而平价的量贩式KTV也代替那些卡拉OK歌厅,成为了主流。
作为80后、90后青春回忆中不可或缺的美好记忆,KTV绝对可以占上C位,尤其是我们还生活在华语乐坛最辉煌的那几年。
好听的歌太多,只能用歌词本把它们都抄下来,平时在家不断的练习,只为等到去KTV聚会的时候一展歌喉,惊艳众人。
我们一起讨论哪个KTV歌曲多,哪家零食便宜,哪家有活动,大家玩多长时间合适,一切都那么具有仪式感,仿佛唱歌是一件很重要的人生大事。
可是,不知从何时起,我们不再愿意去KTV唱歌,那些美好的回忆似乎都只能存在记忆里,连翻都不愿意翻一下。
2006年,国家下达规定, 凌晨2点至8点, 娱乐 场所不得营业 ,使得不少24小时营业的KTV营业额锐减。
钱柜受到的冲击也颇为严重,再加上2008年钱柜高层发生变动,新的负责人为了降低成本,难免会忽略服务质量,自从那时开始, 钱柜渐渐走向了下坡路,门店一家一家关闭 。
到了2015年,最著名的北京朝外钱柜也关门歇业了。这个在2008年凭借18家门店成为内地KTV霸主的品牌,最终只剩下了摇摇欲坠的5家,也是在这一年,万达旗下的“大歌星”因无力支撑也宣布退场。
在歇业的那天夜里,不少歌友来到钱柜的门口拍照,似乎是在和钱柜告别,也是在与自己的青春告别。
钱柜的关门只是KTV行业走向末路的一个开始,据报告显示,仅在2016年一年, 传统KTV企业的数量便消减了超过六成。
至于为什么会产生断崖式的削减,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就是地产行业高歌猛进,变得炙手可热,商铺租金一涨再涨。加上大部分的KTV,比如温莎、好乐迪这类的连锁品牌,选址都是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因为要设立很多包间,就需要很大的占地面积。
面积越大,租金自然也就越高,这也是为什么唱K一直都挺贵的原因。
不光租金贵,运营成本也价格不菲,为了能够保持新颖、干净,吸引越来越多的回头客。KTV的场地过个两三年就需要重新修缮一下,包括唱K的设备,也都要常常更新换代。
最可怕的还是2015年团购APP的 “千团大战” ,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团购商家玩命烧钱,KTV行业也被迫开始内卷。
你家10块能唱3个小时,我家就10块钱能唱4个小时,还送两瓶饮料;
你家20块钱能唱一宿,我就10块钱唱一宿,总之就是谁的价格更低,谁就赢了。
可真的赢了吗?并没有。
据知情人士表示,这几年KTV的价格并没有跟随物价上涨,反而价格越来越低,比起前几年,降了几乎有50%,这样赔本赚吆喝,怎么可能长久。
然而,噩梦做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先是迷你KTV在资本的扶持下横空出世,靠着更低的消费门槛,更强的参与感以及与众不同的消费场景,将传统KTV本就为数不多的消费群体进一步分流。
再加上线上K歌平台的出现,让一些不会唱歌、唱歌不好听的人有了想要尝试的想法,通过手机唱歌,不仅歌曲海量,还能根据用户需求给自己调调音,这种给声音加滤镜的方式,简直太受大家喜欢了,关键还不要钱,这就搞得传统KTV更没有什么优势了。
至于最后将传统KTV一波带走的,还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于版权展开的维权行动。
随着大家对于版权意识的不断增强,KTV的经营更加举步维艰, 新歌没有版权,老歌追究版权 ,很多歌都不能随便播放了,想要播放就得要给版权费,无形之中,有需要付一笔开支。
到了2018年10月,音集协在官方网站发出 《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 ,要求各VOD(视频点播)厂商和KTV经营者在10月31日前撤下6600余首KTV经典曲目,如此一来KTV的歌单瞬间失去一大半。
而到了今年8月,文旅部对卡拉OK音乐内容又有了新的管理意见。如今大部分流行歌曲的版权都在几大音乐巨头的手里,都是人家花了真金白银买到的,所以传统KTV想要更新曲单,就需要购买歌曲的版权费用。
本就苟延残喘的传统KTV,因为疫情的出现,仿佛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去年,那个人均消费超过2000元,让王思聪一夜消费250万喜提热搜的北京“K歌之王”,因为《总经理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引起热议,信中称:
至此,属于传统KTV的时代,终究还是结束了。
他们没有想过自救吗?当然想过。
2017年,昆明春城路的温莎KTV决定进行改造,将平平无奇的KTV包间改成类似暗黑古堡的小型清吧,十分具有特色。
2018年底,好乐迪KTV将自己位于淮海路的门店改为了 “火锅+KTV” 二合一模式,如同《让子弹飞》里所说的:吃着火锅唱着歌。营业时间也改成下午5点到夜里11点。
只可惜这种模式消费者并不买账,纷纷表示,火锅味道不如专业火锅店,价格贵、菜品也不新鲜,服务态度也一般。
最后搞得火锅没吃好,歌也没唱好,就连普通的啤酒,KTV里都要比正常的火锅店贵很多。这种的二合一创新,非但没有救活萧条的KTV行业,反而还损失了原本的客流。
之后画风越来越跑偏,陆陆续续各种各样的二合一纷纷现世,什么烧烤KTV、足浴KTV、火吧KTV,最后大多都是以失败告终。
毕竟隔行如隔山,1+1的效果真的不一定会大于2。
归根结底,KTV之所以会走向下坡路,是由房租、政策、产业转型和消费主力的转变以及大环境出现的问题,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而它之所以能够快速崛起,只是因为那时候的民众并没有太多的 娱乐 生活,作为一个新型的 娱乐 行业,自然会令人们产生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可如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个人的 娱乐 已经不需要依托于特定的休闲 娱乐 场所,就像越来越多的人都不会再选择去网吧玩 游戏 一样,同样也不必非要去KTV唱歌。
尤其是在新消费的带动下,年轻人的选择多种多样,密室逃脱、剧本杀、狼人杀、脱口秀,好玩得实在是太多了,真的没有必要几个人闷在包间里唱歌,而且还只有两个话筒,也并非所有人都擅长唱歌。
尤其是 “剧本杀” 完全成了年轻人的新宠,烧脑的解密环节,紧凑深入的剧情以及沉浸式的空间,最主要的是,人人都能参与进来。
曾经代表“潮流的”KTV,则逐渐演变为“夕阳产业”,成为了中老年人的主场,近7成的高频消费者都是60后,奈何虽然人数众多,但消费有限,能够消费500以上的都是寥寥无几,又怎么可能救KTV于水火之中呢。
没有哪个产业是一成不变,或许唱歌是大家喜欢且无法割舍的 娱乐 方式,但KTV却不是唯一的选择。
在钱柜上海店停业时,韩寒发了微博悼念:
在如今年轻人的生活中,KTV早已不是当初我们眼中“潮流”、“时髦”的代表,而是“落后”、“陈旧”的代名词,未来究竟会不会消失,我们无从得知。
KTV如果想要重拾机会,再次走向巅峰,只能不断拓展自己的 娱乐 内容,打破在年轻人心中的固有看法,将自己变得时髦起来。
毕竟,留给KTV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ktv导入不了歌单
首先,简单举个例子,比如你网易云音乐的歌单要导入到QQ音乐歌单,在导入的过程中,你会遇到提醒,没有版权的歌曲会不显示,或者是呈现灰色不可点的状态。这种情况就表明了不能点。
同样道理,那KTV曲库没有歌曲也就没办法点唱的。
一般在导入过程中,点歌机的系统他会进行匹配,本地曲库+在线曲库,是否有这首歌。比如陈奕迅的十年,如果本地/在线曲库有,那就显示出来。如果没有,那就是代表点不了这首歌,这也就意味唱不了。
其实,KTV歌曲版权正在逐步正规化,未来将是一个内容付费规范的过程。版权争夺将会越来越激烈,这也就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每个KTV将会存在部分歌曲点不到一些歌曲的。这将会让消费者存在不好的体验。
目前KTV歌曲版权是中国音集协负责,但是音集协并不是拥有所有版权,比如综艺很多歌曲就不拥有,有很多是宝声的。这时候宝声科技就会对版权进行分发收费,这个收费按照每年多少钱付,价格也是不菲。
当然,去年爆发出部分公司不愿意授权给音集协,这也就是闹得沸沸扬扬的6000多首歌曲下架了,点不到唱不到歌曲。
总之一句话:KTV的歌曲资源需要进行集中分发,但是这个过程不容易,而且会越来越难。
音集协会起诉ktv合法吗
法律解析:
因为 合同纠纷起诉 ,维护自己的权利由下面提供给你可以起诉的地方进行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违约起诉 时间你可以问问当地的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音集协和音集协是什么单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